那個男人在跟蹤她嗎?
林芷萱狐疑地朝身後偷瞄了兩眼,忐忑不安。
從台北飛往香港的飛機上,她就曾經瞥見到他,之後在入住的酒店大廳,又再次看到他,現在,在這間銅鑼灣最出名的精品店里,還是遇見了他……
他是狗仔嗎?天啊,看來這行業十分興旺,居然連這麼帥的男子也加入了。
最初在飛機上,她會在那麼多旅客之中惟獨注意到他,就是因為他有一張英俊非凡的臉。那張臉帶點中西混血兒的味道,高挺的鼻梁,幽深的雙眼,還有不笑卻自然上揚的嘴角,讓人一看就不自覺被吸引。
此刻,他坐在精品店的沙發區,目光停留在她的身上,久久不散,但沒有拿起相機偷拍,只是悠閑地飲著茶,跟其他等待女友試穿的男子沒什麼兩樣。但她注意到,之前他走進精品店大門的時候,身旁並沒有女伴。
他的衣著甚有品味,雖不是西裝革履,只一身休閑打扮,卻一看就知道衣服的質地十分講究,配色也很賞心悅目,不似一般狗仔隊那般穿著隨便。
他到底是什麼人?不知道那樣露骨的打量別人很失態嗎?
「林小姐,這是這一季的新款,有四個顏色,剛從巴黎空運過來,建議你都試試,然後挑一件最喜歡的。」店員的聲音打斷了她的沉思。
雖然人在香港,但她林芷萱依舊大名鼎鼎,逛遍整個銅鑼灣,十間精品店有八家的店員叫得出她的名字,除去她身為名模,經常在國際中文版的雜志上亮相外,店員們認識她還有一個原因──她是家喻戶曉的「購物狂」。
據說購物狂是一種病,很多年前,她忽然染上這種病,只要一買東西整個人就變得異樣興奮,于是手里的卡一刷再刷,直到刷爆……不過她不會像時下的卡奴那樣以卡養卡,大欠卡債,而是自己賺多少就花多少,不給別人增添一絲麻煩。
她被稱為名模已經有兩、三年,賺的錢算起來也應該不少,可惜沒有一塊錢存下來,買的東西快堆成山,卻買不起房子,一直住在父母留給她和姊姊的小小鮑寓里,狹窄的床上她睡一半,名牌包包睡另一半。
她知道這樣的生活很不正常,也很想戒掉亂買東西的毛病,為此她用盡鎊種治療方法,有一次甚至差點剁去一根手指頭,可惜,毛病依然沒改。
「林小姐,你想先試哪一件?」店員的聲音再次響起,把入神的她喚醒。
望著鏡子里的自己,林芷萱有點猶豫不決。
這四件同款上衣她只在身上比了一下,便喜歡得不得了,大紅的艷麗、淺藍的清爽、粉紅的嬌女敕、雪白的晶瑩,款式雖然相同,可是顏色一變,感覺就全變了。
既然都喜歡,那就全買了吧!「我都要!」她听見自己回答。
「嗄?」店員似乎被她嚇了一跳,但遇到如此豪氣的客人,當然也不會勸阻,只是結結巴巴地道︰「林……林小姐,你要不要再看看別的款式?」
「不必了,就要我剛才挑的那些。」再買下去,恐怕她的卡就要刷爆了!所以地得及時收手,以便全身而退。
店員必恭必敬地拿著她的卡走向收銀台,不一會兒又折了回來。
「對不起,林小姐,你的額度……」
「不夠?」林芷萱一怔。
「你剛才挑了六雙鞋子、五件洋裝、兩套晚禮服、三個包包、四件同款不同色的上衣,一共是十萬四千八百塊港幣……」
「我的卡刷爆了?」林芷萱忍不住驚叫。
「還好啦!」店員笑咪咪地回答,「除了卡里的錢,還差兩百塊就夠了。不過以你這張卡還可以預支五萬……」
「不,我不要預支,這兩百塊我付現!」她雖然是購物狂,可有一條基本原則──堅決不欠卡債!
她立刻緊張地低頭翻現金,她出門一向帶卡不帶錢,身上頂多只留一些車費……完蛋了!此刻抖光錢包里的硬幣,她也只有一百八十塊港幣。
還差二十塊,怎麼辦?
如果在台北,還可以打電話叫老姊來救她,這會兒要向誰求救?
陪她來香港工作的經紀人天天罵她是購物狂,她怎麼好意思拉下臉去找罵?可是……除了經紀人,她又找不到借錢的人啊!嗚……怎麼辦?好丟臉哦!堂堂名模付不出區區二十塊,叫她日後怎麼在江湖上行走?
「林小姐,如果你錢不夠的話,可以少買一樣東西。」店員善意地建議。
不,這些東西她都好喜歡,台北又沒有賣,如果不把它們帶回家,她作夢都不會安寧的!
正在萬般苦惱之際,忽然一抬頭,看到那個坐在沙發上的男子嘴角露出微諷的笑意,她不由得火冒三丈。
哼,這個臭男人,跟蹤她就算了,沒禮貌地盯著她看了半天也算了,現在居然還敢嘲笑她?簡直得寸進尺!
她林芷萱除了購物狂這名號非浪得虛名之外,還以脾氣火爆聞名,今天這小子自己找死,她就讓他見識見識,她可是不是好惹的!
「這位先生,」將手中的衣衫一甩,大步踱到他面前,揚聲道︰「請問我們認識嗎?」
「呃?」男子一怔,用很奇怪的語句回答,「算起來,應該是不認識。」
「那你為什麼一直跟蹤我?」
「我有跟蹤你嗎?」對方一臉無辜。
「不要以為我沒有注意到,之前在飛機上和酒店里,我都有看到你!現在又在這里遇見你,這怎麼解釋?」她不客氣的猛瞪。
「那只是彷巧邂逅而已。」他攤攤手,明顯敷衍。
「那你為什麼一直盯著我?」聞言,她火氣更盛的怒吼。
「因為我覺得小姐你長得很漂亮啊。」男子笑嘻嘻的,一臉不知羞恥的模樣。
「是嗎?」林芷萱忍住火氣,「可是先生,你知不知道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一直盯著別人看,是不禮貌的行為?」
「哦,那我道歉好了。」他很爽快地答。
「請問你打算用什麼方式向我道歉呢?」
「什麼方式?」男子有些詫異,「口頭道歉不行嗎?」
「不行!」她眉一挑,腦筋一轉,一個鬼主意倏地成形,「我要你賠償我的精神損失!」
「精神損失?這麼嚴重?!」對方瞪大雙眸。
「你要我把你當成偷窺狂抓到派出所嗎?」她恐嚇。
「嗄?那還是不要吧……」他微笑,攤開手,「庭外和解,怎麼樣?」
「好,給我二十塊!」她像個女王一樣命令。
「二十塊?」他再次驚訝。
「怎麼,偷看了美女一整天,連二十塊都不想付?」她叉起腰,要錢要得相當理所當然。
「不,」他的回答出乎她的意料,「我只是覺得二十塊太少。」
話未落,她還沒有反應過來,他便從錢包里抽出兩張鈔票。
「看了美女一整天,至少值兩百塊。這里的錢,除了夠你付買衣服的余款之外,還夠搭車回酒店。」
他似乎一眼便看出她要錢的真正企圖,優雅一笑,將錢塞到她的手里便轉身離去。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後很久很久,林芷萱仍然在想著之前那個無解的問題──這小子到底是什麼人呢?
***
蕭慕人不是狗仔。
他覺得自己算是林芷萱的朋友──一個她不認識的朋友。
第一次听到林芷萱這個名字,是三年前,在表弟的酒吧里。
那時候,他懷著當作家的夢想,自費出版了一本小說。
在那一本名叫《失蹤》的偵探小說里,男主角是一名失憶的男子,在僻靜的街角開了一間無人光顧的偵探社,有一天,偵探社終于來了一位客人,拜托他尋找他家失蹤的少爺。
男主角在查找的過程中,了解到這位失蹤的少爺是一個十分不負責任的人,為了追求自己喜歡的自由生活,扔下父母與偌大的家族企業,獨自在外流浪,八年不與家里聯系,弄得全家上下日夜為他擔驚受怕,家族企業也因為後繼無人而日漸凋零,可最後,他驚奇地發現,原來那位「失蹤的少爺」居然就是他自己!
八年前,他離家出走,卻在一次車禍中失憶,他的家人為了讓他意識到自己的不負責任,所以引導他去偵察自己的過去。
這本小說賣得很不好,因為偵探小說迷們覺得這像一本文藝小說,而文藝小說迷又覺得這是一本偵探小說,雙方都不認可,兩邊都不討好,所以從此,蕭慕人的作家夢就破滅了,只好回歸自己的生活圈,做父母要他做的事。
就在這個時候,他听到了林芷萱這個名字。
「慕人哥,有一個女孩子說她讀過你寫的那本小說哦!」
那天,他到表弟的酒吧小坐,表弟小必興奮地告訴他。
「哦?」他淡淡地笑,「一定覺得我寫得很差勁吧?」
「她覺得很好看,听說你是我的表哥,還說要寫信給你呢!」
「客套話吧?」
「不是,她很認真的!還說了好多讀後感給我听。」
「讀後感?」蕭慕人挑挑眉,「比如呢?」
「比如……」小必抓耳撓腮,開始拚命回憶,「比如她說,寫這本小說的人,肯定是在寫他自己。」
心一顫,蕭慕人身子頓時僵住了。
「她還說,寫這本書的人,一定很孤獨。」
甭獨?呵呵,是啊,沒有人知道,外表光鮮的大少爺,其實是一個孤獨的人,也從來沒有人知道,他寫的,就是他自己。
雖然他沒有失憶,也不是偵探,但他的的確確很想離家出走去過自由的生活,可惜,當他意識到家族交付給他的責任後,就知道自己無法逃月兌。
可是,這一切居然被一個與他從不相識的女孩子識破了,這讓他有些詫異,又有些感動。
「那個女孩子叫什麼名字?」從不打听女生姓名的他,生平第一次破了例。
「林芷萱。」小必翻開一本時尚雜志,指著上面一個漂亮的女生,「就是她啦!新生代的模特兒,听說很有前途哦!她是我們這間酒吧的常客呢,我跟她滿熟的……」
沒有再听表弟的嘮叨,他全心都被那充滿生命力的臉龐吸引。
那是一張朝氣蓬勃的臉,有種無所顧忌的神色,是他最向往的「自由神采」。
從那以後,他就一直留心這個叫做林芷萱的女孩子,看著她從一個初出茅廬的小丫頭,一步一步成為當紅的名模。
他知道她的名聲很不好,比如脾氣暴躁,喜歡亂買東西等,但在他心里,這一切卻不顯得討厭,相反的卻顯得她率真可愛,可能因為他自己是一個被束縛的人,所以對于這樣隨性的女孩子,容易心生好感。
他的家族企業雖然涉及層面很廣,卻從來沒有跟演藝圈扯上什麼關系,但為了她,他甚至買下她所在的經紀公司,每當有出名露臉的機會,就會暗中叫主管把機會留給她。
他把她當成知音,有著特殊的感情。
那一天,他到香港出差,在飛機上一眼便看到了恰巧同機的她。還是第一次,他有機會這樣近距離地長時間看她,他舍不得放棄這樣的機會,顧不得男人的面子,不惜被當作狂,腳步不由自主地跟隨著她,入住她下榻的酒店,甚至尾隨她到街上血拼。
纏繞在她身上的目光,終于讓她察覺了他的存在,他很高興她注意到了自己,雖然之後被她當眾一頓怒斥,還敲詐走了兩百塊港幣,不過這段短暫的相處,還是讓他在回到台灣好幾天以後時刻憶起,嘴角浮現笑容。
「總裁,您表弟來電,請問現在方便接听嗎?」秘書的聲音打斷他的回憶。
「小必的電話?」蕭慕人蹙起眉頭。這小子搞什麼鬼?很少見他白天打電話來的。
拿起話筒,還沒開口,便听見那端嘰哩呱啦地大叫起來,「喂,慕人哥嗎?新聞,特大的新聞!」
「要打仗了嗎?」
「比打仗還要厲害!」小必語氣里滿是神秘,「如果你不是我表哥,如果不是因為我知道你關心她,才不會打電話告訴你呢!」
「她?」蕭慕人抓住必鍵字眼,「她是誰?」
「林芷萱啊!」
這個名字讓他的心里頓時一緊。「她怎麼了?」
電話里,小必壓低聲音,「她昨天晚上到酒吧來了,叫我……幫她找個男人一夜。」
「什麼?!」這一回,輪到蕭慕人大叫了。
「呵呵,我說了是特大新聞吧!」
「她……為什麼啊?」他听見自己激顫的語調。
「也許是寂寞吧,天知道,做她們這一行的,大都很隨便。」小必聳聳肩。
「你預備幫她找誰?」
「找個帥一點的牛郎吧,要有職業道德,口風緊的。既然林大美人這樣信任我,我也不能讓這件事情泄露出去,害她上報紙頭版,對不對?」
蕭慕人一陣沉默。
「喂,哥,你在听嗎?」
「小必……幫我做一件事。」
***
就是這一間,門上的號碼沒錯。
林芷萱在酒店的房前站定,深深吸了一口氣,鎮定自己的心神。
那一晚,她喝得有點醉,向熟識的酒保透露了一個大膽的想法,沒料到人家居然如此盡心盡責,第二天便幫她物色到了合適人選,讓原本是酒醉後半真半假的戲言,因為幫忙者的積極,變得想反悔也不行了。
輕輕按了一下門鈴,她很希望門後沒有反應,然而,就當她轉身想逃的時候,門忽然打開了,接著一張似曾相識的俊顏呈現在她面前。
「你遲到了。」溫和的聲音在嘴角微揚的時候,傳入她的耳朵。
「你……」瞪視著眼前的男子,林芷萱臉上堆起難以置信的表情。
「還記得我嗎?」蕭慕人笑著伸出兩根指頭,「上星期在香港,兩百塊。」
「是你!」她大叫一聲,只想掩面昏倒。
「快進來,說不定走廊上有狗仔哦。」他嚇唬著她,同時輕輕一拉,將她帶入房內。
「你怎麼會在這里?」她好久都沒有回過神,只是呆呆僵立著不知所措。
「是你叫小必找我來的。」蕭慕人莞爾。
「我是說……怎麼偏偏是你?」
「人生何處不相逢,這說明咱們兩個有緣。」他呵呵笑。
「真看不出來,原來你是做這一行的。」林芷萱凝視著他,突然冒出這一句。「怪不得你那天一直盯著我看,是想趁機做生意吧?哼哼,可惜反倒被我敲掉兩百塊。」
天啊,她也太能聯想了吧?蕭慕人不由得搖了搖頭。
「我也看不出來,原來林大美人也有寂寞的時候。」他回敬。
「小必把我的名字告訴你了?」該死,怎麼不幫她保密?
「凡是翻過時尚雜志的人,都會認識你林大美人的,不要責怪小必。」
嗯,這倒是……嘆一口氣,林芷萱頹然地坐在沙發上。
「我說,你是不是失戀了?」他遞給她一杯酒壓驚,逕自猜測。
「為什麼會這樣想?」她挑眉看他。
「否則你不會叫小必幫你找個男人一夜,想必是心中的怨憤要發泄。」
「錯了,」林芷萱搖搖頭,「因為前幾天我上了一個成人談話節目。」
「我看了。」
「主持人當時聊到禁忌話題,問我已經多久沒跟男朋友‘那個’了,你還記得我當時是怎麼回答的嗎?」
「一年。」他忍住笑。
「對呀,我不得不撒謊,總不能承認自己還是處女吧,那一定會惹來更多無聊的輿論,太煩了。」
「那就像別的女藝人一樣,社交方面積極一點啊。」
「談何容易,現在的男生,不是像,就是像同性戀。」林芷萱哀嘆。
「所以你就想出了這個主意──玩一夜?」他不敢苟同的搖搖頭。
「既不想再當處女,又不想交男朋友,這似乎是惟一的辦法。」
「但也不必找牛郎吧?酒吧里那麼多黃金單身漢。」
「我想來想去,還是牛郎最保險,畢竟人家受過專業訓練,又有職業道德,不會到處亂說。」她忽然斜睨他,「喂,你的口風緊嗎?」
「你相信小必嗎?」
「他還算老實,是我見過最老實的酒保了。」
「既然相信他,就該相信我,因為我是他找來的。」坐到她身側,搖晃杯中紅酒,蕭慕人凝望著她,微微地笑。
不知是因為酒氣的緣故,還是他眼眸中動人的神情,林芷萱忽然覺得自己的臉頰熱了起來。
「如果改變主意,我可以就這樣一直陪你喝酒聊天。」他靠到沙發背上,完全愜意的語調。
「我……沒有改變主意。」好不容易下定了決心,都走到這一步,再反悔就顯得太浪費了。
而且這人看起來是個不錯的男人,至少,她對他沒有厭惡的感覺,臉也屬極品等級,這樣應該不算吃虧吧?
「那好,我們現在開始吧。」蕭慕人放下酒杯,緩緩向她靠過來,大掌輕慢地抬起,撫了撫她的耳際。
這樣曖昧的踫觸似有電光射入林芷萱的心內,她顫了一下。
「不要緊張。」他的唇緩緩湊近,再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