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之地這個名詞是來自于創世紀,根據傳說,創世時,世界是分為四部分,一部分是海,另外兩個暫時保留的部分是可以居住的陸地,最後那部分則是永遠貧瘠的地方,也就是空白之地。
沒有山脈、沒有河流,也沒有樹木、沒有食物,唯有熾熱的日頭無情的曝曬,還有一望無際的沙海,死氣沉沉、單調寂靜,彷佛死神的棲息之所。
「奇怪?!」
提著兩個箱子,歐陽萱莎困惑地舉目四顧。
「這里不是麥加吧?」
霧藍的天,日陽並非火紅,而是宛如珍珠般的白玉,望眼四周,紅沙滾滾廣闊無垠,美麗的沙痕一波波流向天際,一列列的沙丘靜靜躺臥在炙熱的空氣中,彷佛汪洋上的波浪在時間中凍結。
這哪里是麥加,明明是沙漠嘛!
「或者,這里是麥加附近?」她東張西望地喃喃自問,大而化之的個性展露無遺,獨自一個人掉進這片漫無邊際的荒涼沙漠之中竟然一點也不驚慌。「那……麥加在哪個方向?」茫然的原地轉身繞了一圈後,隨即,雙目定在左前方,遙遠的那頭有幾株半枯半綠的檉柳叢。
「那邊?」
只考慮了三秒,歐陽萱莎當即拎緊了皮箱,毅然啟步往左前方行去。可是,沙地畢竟與平地大不相同,一腳一個深陷的沙坑,彷佛踩在泥淖里,悶熱的風令她宛如置身于烤箱之中,幾乎喘不過氣來,才剛走幾步業已汗流浹背。
「老天,這比在大太陽底下打籃球還要累耶!」
嘟嘟嚷嚷地,她吃力的爬上這個沙丘,再滾下那個沙丘,也不曉得爬了多久,滾了多少次,在她開始感到頭昏昏、眼花花的時候,好不容易終于瞧見遠處出現更多的檉柳叢和濱藜叢,心下不由得一喜,立刻從沙丘頂滾下去。
未幾,她又瞧見幾許大小不一的黑岩石,忍不住嘆息般的低吟起來。
「上帝,終于到麥加了!」
雖然她很有先見之明的在行李中帶了兩瓶礦泉水,甚至還有一小包鹽,但礦泉水已被她喝掉一瓶半,如果再找不到水……
「上帝,我可沒興趣喝自己的尿!」
一想到這里,幾乎已用盡的力氣頓時又狂涌出來,連滾帶爬的繼續往前狂奔,滿心以為再爬過這個沙丘就可以看見麥加城了。
但是……
「麥加不可能是這個樣子的吧?」
歐陽萱莎呆若木雞地望著前方,兩只箱子無力的墜地。
一條干裂的河床,兩端淹沒在紅沙里,河床上遍布嶙峋的石塊,石塊不是閃閃生輝的燧石,再下面是紅褐色的硬土,檉柳叢間夾雜著濱藜的鮮艷小黃花,濃密地包圍在一塊半盈清水的窪地四周。
別說是城鎮,這里連最小的綠洲都算不上,只不過是一場沙漠暴雨填滿了那塊窪地,現在只剩下一半水,再過些日子保證會干出裂痕來,除非再來一場驟雨。
「看在老天的份上,這里究竟是哪里?」她不知所措地問老天,隨又回眸望向來時的方向,「難道我走錯方向了?」困擾的搔了半天腦袋,再聳聳肩。
看來她是走錯方向了,好吧!回頭。
不是對就是錯,很簡單;發現錯了就回頭,很簡單;可是,就在她下定決心要回頭是岸,才剛彎下腰打算提起箱子,忽又猛然挺直身,疑惑的目光筆直地投向水池對面的一株枯樹。
那是枯樹,對吧?所以,它不應該會動,對吧?可是……
是她眼花了嗎?為什麼她覺得好象看見枯樹在動呢?
她不是科學家,但只要是研究學問的專家大抵都會有一個共通的毛病︰一旦出現疑問,非得去求解出正確解答不可。
這不是花不花腦筋的問題,而是好奇心的問題。
于是,她毫不猶豫地繞過水池朝枯樹而去,打算找出枯樹會動的神奇秘密來,然而走著走著,她的眼楮開始瞠大;走著走著,她的嘴巴不自覺地打開來;走著走著,她目瞪口呆,最後,當她站定在枯樹正前方時,嘴巴已經大到可以塞進一只老母雞了。
「Gee,這是怎麼一回事?」
那的確是一株枯樹,葉子沒半片,卻多了一個人,一個被綁縛的男人,一個即使是最挑剔的外貌協會也會為之瘋狂的男人。
瘦削的高貴臉龐,深邃的五官俊逸超卓,膚色古銅,體格英偉挺拔、修長有力,披在肩上的濃密頭發宛若黑檀木般漆黑,至于下面……呃,省略,總之,他從頭到腳都完美無瑕,無可挑剔。
而且除了左上臂與右手腕分別戴了一個黃金瓖寶石的臂環與護腕之外,他全身赤果果,一絲不掛,看得歐陽萱莎有好一會兒都忘了眨眼,連呼吸也斷絕了。
好酷的男人!
簡直比掛滿某人房里四片牆壁的帥哥猛男海報更勁爆、更養眼,這家伙要是去拍海報肯定賣到爆,印刷廠連夜加班都來不及趕貨!
好不容易,她眨了一下眼,隨即發現自己正對著一雙有生以來見過最浩瀚深遠的墨色瞳眸,比最寧靜的夜更幽寂、比最廣闊的海更沉靜,卻又如獵豹那般炯亮,似隼鷹那樣犀利,彷佛要透過她的眼直射入她心底。
真可憐,這人一定是被曬昏了頭!
明明兩片唇瓣都已因干渴而裂開來,全身暴露于烈日下的皮膚也都開始顯現出龜裂的征兆,頂多再過三、四個鐘頭後就會出現人干的初級癥狀,他也不像一般被捆綁在沙漠中等死的人一樣痛哭流涕的向她求救,反而盯得她沒來由地開始心慌起來。
沒錯,這人肯定是被曬昏頭了,說不定已經開始出現幻覺了!
心里喃喃嘀咕著,她移開視線往上看,這才注意到他的嘴被一條髒兮兮的布條綁住。
原來如此,所以他才沒辦法求救嗎?
她立刻上前要替他除去布條,沒想到靠近他之後才發現他比她想象中更高,她幾乎貼到他身上去了,竟然仍夠不上他的嘴。
「所以說,我最痛恨身材高大的人!」英文。
嘆著氣,她低低咕噥著退後一步,把背包拉到後面去,沒注意到上方那雙眼驀然閃過一抹驚訝的光芒,徑自再一次上前,這回她伸長手臂搭著他的肩,緊緊貼在他身上,他的「重裝武器」就頂在她的腰部,害她不自在地直咧嘴——在某人房里,果男海報她早就看到不想再看了,讓她當場畫一張都沒問題,但實際上的「接觸」可從來沒有過。
幸好再踮一下腳尖總算構得著手了。「好了,你可以喘口氣了,不過綁住你的手的繩子我打不開,必須……」
她想告訴他她必須去拿刀子來才能處理綁住他的繩子,要他稍微等一下,卻被那男人用有點沙啞的低沉嗓音打斷——跟她說的純正阿拉伯語不太一樣,是摻雜了山區方言的阿拉伯語。
「那里,我的迪沙達紗下面有罕加。」男人用下巴指指另一邊的河床沿。
迪沙達紗?罕加?那是阿曼(阿拉伯半島東南)人特有的無領長袍和彎月型匕首,那麼他是半島南方部落的人?
循著他指示的方向走去,歐陽萱莎發現一堆白色衣物,衣物下除了一把用犀牛角、象牙和黃金制成,瓖著名貴寶石,足足有六、七斤重的罕加之外,還有大彎刀、腰帶、水囊、靴子和一個放雜物的皮袋,以及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
哪里來的香味?
歐陽萱莎困惑地左探探、右看看,旋即聳聳肩,決定待會兒再來探究那到底是什麼香味,然後抓住那把罕加,又順手拎起他的白色長褲快步跑向枯樹,很快為被綁住的男人解去束縛,再把長褲遞給他。
而那個男人在月兌困之後並沒有立刻向她道謝,兀自套上長褲,然後揉著手腕沉肅地低眸看她,彷佛在考慮應該如何「打發」他的救命恩人。
好嘛、好嘛!她知道她看上去很可疑,五官一半像阿拉伯人,一半不像,尤其是白皙細致的肌膚更是跟阿拉伯人截然不同,但至少她穿的是阿拉伯人的服飾,說的也是正宗阿拉伯語……呃,也許太正宗了,不過起碼是她救了他的老命不是嗎?
片刻後,那個男人終于有了決定。
「我叫卡布斯……」
卡布斯?
奇怪?好熟的名字,她在哪里听過嗎?如果是歷史人名的話,她應該早已烙印在腦海里,而不會只是覺得熟悉而已才對呀!
歐陽萱莎疑惑地暗忖,隨即聳聳肩,把疑惑扔進垃圾桶里去。
就算真是她知道的哪個歷史人名又如何,那也不一定是那個人,阿拉伯名字重復性高得可笑,光是穆罕默德或阿卜杜拉就有好幾百個,一個名字叫出去可能得到好幾十個響應,除非知道全名,否則,最好把那些歷史名字統統丟到南極去,別胡亂套上歷史,不然歷史還沒搞懂,自己的腦袋就先抓狂了。
男人——卡布斯兀自往下說︰「請告訴我,妳伸援手的代價?」
「呃,代價?」歐陽萱莎愣了一下,隨即雙手連搖,好笑地搖頭道︰「不用、不用,我是根據真主的旨意而伸援手,不用代價。」
卡布斯彷佛很意外地揚了一下眉,深深凝住她片刻後才又說︰「那麼,小妹妹……」
小妹妹?!
听卡布斯使用在她身上的名詞,歐陽萱莎連眨了好幾下眼,不過她並沒有開口糾正他。
小妹妹就小妹妹,反正又不是頭一次听到人家這麼叫她。
「……這確然是真主的旨意,是真主指引妳來解救我,根據真主的旨意,從今天起,妳我將是血濃于水的兄妹,以阿拉之名起誓,我會以生命保護妳,直至將妳交托給另一個男人為止。而那個男人,我保證,等妳成年之後,我一定會親自為妳挑選一個最好的男人。」卡布斯停了一下,再問︰「可以告訴我妳的名字嗎?」
歐陽萱莎。「歐陽萱莎。」
「阿……伊莎?」
「不,我姓歐陽,名萱莎……」頓了頓。「呃,算了,阿伊莎就阿伊莎。」
「那麼,阿伊莎,妳為何會獨自一人在這空白之地呢?」
「空白之地?」歐陽萱莎喃喃復述,隨即錯愕地瞪圓了眼,尖叫著又重復了一次,「空白之地?真不敢相信,她們竟然把我送到魯卜哈利沙漠來了!抱歉,能不能請問一下今年是幾年?」(魯卜哈利沙漠︰位于阿拉伯半島中南部的廣垠沙漠)
卡布斯蹙眉端詳她,眼神很明顯的懷疑她是否曬昏了頭,否則怎會不知道今年是幾年?
「1182年。」
「1182?」歐陽萱莎怔愣地直眨眼,「唔,回歷1182年應該是……」她蹙眉沉吟了一會兒,驀而失聲低呼,「老天!鮑元1769年,真是令人難以置信,不但搞錯地點,竟然還把我送到十八世紀來,她們的歷史究竟念到哪里去了?」
卡布斯又蹙了一下眉。「妳說什麼?」
「呃?啊,沒什麼、沒什麼……」歐陽萱莎打了個哈哈。「我是說,你怎麼會被綁在這里?踫上強盜嗎?唔……也不對,你的財物都還在……」
一提到這,卡布斯的表情不由自主地繃緊,嘴唇嚴肅地抿成一條直線。
「是我弟弟,」他繞過她步向水池。「他恨我,想要我死。」
「原來如此,」歐陽萱莎恍然大悟地點點頭。「若真是你弟弟的話……」這種兄弟鬩牆的罪惡,從創世紀時該隱殺了自己的親弟弟亞伯開始,直到二十一世紀都不曾消失,實在不值得驚訝。
「存心讓你面對一大池水看得著、喝不著地活生生渴死,他確實非常恨你……」她看看那株枯樹,再轉眼望向枯樹前的水池。「而且他還把你的財物都留下來,如此一來,就算有人經過,也會因為那些財物而猶豫要不要救你,嗯,看來他也很聰明。不過……」
說到這,眼神又轉疑惑。「為什麼呢?為了財產?還是女人?」
唉單膝跪下的卡布斯雙眸倏睜,神情顯得非常訝異。
自他的表情中,歐陽萱莎可以猜出他原以為她听了這種事會吃驚,會尖叫不可能,甚至可能听不懂,沒想到她卻很冷靜的接受了他的解釋,這點著實令他感到相當意外。
真是抱歉,讓他失望了。
「因為我是老大,又通過了考驗。」慢條斯理地,卡布斯說了兩句令她滿頭霧水的回答,很有節制地捧水喝了幾口後再補充,「他是我同父異母的弟弟。」然後潑水洗滌身上的風沙。「而且這里除了沙漠強盜之外,沒有其它人會經過。」
「果然!」起碼後面部分她沒有猜錯。
卡布斯側過眼去。「妳呢?妳還沒有告訴我為什麼會獨自在這寂靜之地?」
話剛問完,歐陽萱莎突然把罕加還給他,然後轉身離開。
「我去拿水瓶來裝滿。」
卡布斯神情更是疑惑,蹙眉盯著她的背影好一會兒後才起身到放置衣物之處。當歐陽萱莎裝滿兩瓶水來找他時,他正在臉上和身上抹一種半透明的油膏。
「那是什麼?」她歪著腦袋好奇地問。
「治療曬傷的藥,也可以防曬,妳的臉最好也抹一些。」移過眸來,卡布斯的視線定在她手上的東西,抹藥的動作停了。「妳那又是什麼?」
歐陽萱莎低頭看了一下手里的寶特瓶,「水瓶啊!」然後遞一罐給他。「我加了一些鹽,你流了那麼多汗,最好喝一點補充一下鹽分。」
卡布斯一握住瓶子便挑起雙眉。「不是玻璃?」
歐陽萱莎沒有回答他,徑自從放在一旁的扁平盒子里挖了一坨藥膏去抹在臉上。「我也擦一點。」抹完後,見他還在研究那個寶特瓶,不禁嘆了口氣,拿回瓶子打開瓶蓋再還給他。「哪,可以喝了。」
卡布斯深思地來回看瓶子和瓶蓋,瞥她一眼,仰起瓶子喝了幾口,然後試圖要把蓋子蓋回去。
「反方向,」歐陽萱莎說︰「打開和鎖緊的方向恰好相反。」
按照她的話,卡布斯蓋好了瓶蓋,又凝住瓶子片刻。
「妳這是從哪里來的?」
但歐陽萱莎依然不打算回答他的問題。
「你曬得還不夠久嗎?還不快把衣服穿上。」
卡布斯深深注視她一眼,而後不再多問,開始穿上雪白的長袍又系腰帶,再纏頭巾穿靴子,罕加插在右腰前,大彎刀掛在左側腰際,當他拿水囊去裝水時,歐陽萱莎正忙著翻弄他那個放雜物的皮袋。
蹲在水池邊,卡布斯瞄了一下池邊那兩個箱子,但他並沒有去踫它們,一裝滿水囊後就回到她那邊。
歐陽萱莎拿著一個長頸瓶嗅個不停,一見他回來就忙著追問︰「這是乳香對不對?獨產于阿曼南部佐法爾山脈北端的內格德高原,世上最優質的乳香……」她低下頭,著迷似的又聞嗅了一下。「嘖,這味道實在誘人!」
「妳喜歡?」卡布斯把水囊掛在另一側腰際,再提起皮袋。「送給妳吧!」
「真的?」歐陽萱莎歡喜地把長頸瓶捧在胸前,像個小孩子一樣雀躍不已。「真的要送給我?這很貴吧?」
「我家還有……」
話說一半忽地噤聲,表情倏轉凝重,眼神更是凜然,卡布斯凝神側耳傾听片刻後,忽地順手將她那兩瓶水丟進皮袋里,然後攔腰抱住她疾奔向河床尾端一塊裂開的岩岸後。
「怎麼……」
「噓!」由于能夠遮掩的岩片不大,他只好把她抱在懷里,以免露出形跡。「強盜!」
歐陽萱莎抽了口氣,臉色變了,「我的行李……」但仍堅持要拿回箱子。
「別出聲!」他低叱。「一旦被他們發現,妳一定會被他們抓去做奴隸!」他單獨一人反倒不怕,但多了一個她,他不敢冒險。
歐陽萱莎噎了一下,不敢再出聲。
然後,他們听見一陣人聲、馬聲和駱駝聲,起碼三十幾個人,熱熱鬧鬧的一起喝水洗臉,談論他們的「收獲」,談論還有多久才能趕到目的地,當然,他們也發現了那兩個箱子,但由于他們急著趕路去參加某人的婚禮,懶得追究太多,順手把箱子系到駱駝背上,沒有多久就離去了。
一直等到那群人馬越過沙丘,再也听不見半點聲音之後,卡布斯與歐陽萱莎不約而同松了口氣,下一刻,兩人又同時僵住,四目相對,一個往上,一個往下,兩雙眼神都很奇怪。
由于緊張,兩人先前都沒有察覺到有什麼不對勁,直至此刻,緊張的氣氛一消失,兩人才在同一時間發現他們的姿勢有多曖昧,譬如彼此貼得有多緊密,還有她幾乎是躺在他懷里的,甚至他的唇瓣還熱呼呼地貼在她鬢邊,最糟糕的是……
他大大的手掌恰好包住她的右邊胸脯。
卡布斯的表情像是那只手剛被全宇宙最劇毒的毒蛇咬了一口;至于歐陽萱莎,她並沒有生氣,也沒有驚慌,還似笑非笑地咧了一下嘴,再慢條斯理地拿開他放在她胸部上的手,然後離開他的懷抱站開兩步。
「我想我最好先澄清一項誤會。」
「誤會?」卡布斯的樣子有點像呆子。
「我不是沒有戴面紗。」
「不、不是?」卡布斯震驚得差點說不出話來。
「不是,是我的面紗不知何時搞丟了。」
歐陽萱莎盡量把聲音放到最輕最細最平靜,但卡布斯依然只能像鸚鵡一樣一再重復她的話。
「搞丟了?」
「可能是我在滾落沙丘時掉了。」
「掉了?」
「沒錯,就是這麼一回事。」
「……阿伊莎。」
「什麼?」
「請問妳幾歲了?」
「十八歲。」
「……」
歐陽萱莎是個相當大而化之的女孩子,不開心的事都不會放在心上太久,唯有一件事雖然已經很習慣了,但每次人家有意或無意中提醒她這件事時,她還是會感到非常遺憾。
如果她不是長這個樣子該有多好。
明明已經是個十八歲的老太婆了,偏偏長了一張天真粉女敕的女圭女圭臉,秀致的五官天真未除、稚氣未月兌,眉梢、眼角猶透著一股甜甜的嬌憨味道,無論誰來看都只有七、八歲左右。
包糟糕的是,她不但模樣長得像七、八歲的小女孩,稚女敕的嗓音也像九、十歲的小女孩,連個子也像十一、二歲的小女孩,她全身上下唯一不像小女孩的地方就只有胸部和臀部。
這怎能怪她,又不是她自己喜歡生成女圭女圭臉的,長得一副小女孩的外表也抹煞不了她已經十八歲的事實啊!
「請妳嫁給我。」
不過,當她听到這句話時,實在很後悔讓卡布斯知道她已經那麼老了,生平第一次認為上天特意恩賜給她這種「武器」不是沒有道理,為什麼她還傻傻的自動解除武裝,把自己丟進一個最尷尬的處境中呢?
「為什麼我要嫁給你?」
「因為妳看見了我的羞體,我也看見了妳的臉,又踫到妳的、妳的……」卡布斯咳了咳,沒再說下去。
哦~~饒了她吧!
她看他幾眼,他也沒有少塊肉;他瞧見她的臉,也不會害她臉變形,模到她的胸部就當模肉包不行嗎?
「那又怎樣?」
「那又怎樣?」卡布斯難以置信地復述了一次她的話,旋即嚴肅地沉下臉。「難道妳的母親沒有教導過妳嗎?女孩子從第一次來潮後就被認為是成年女子,之後就得戴上頭巾和面紗,除了自己的丈夫和親人之外,其它男性都不可以看見她的臉和身體。現在妳不但看見我的羞體,我也看見了妳的臉,又踫到妳的……呃,胸部,倘若妳尚未成年還無所謂,但妳已成年,這個責任我非擔負起來不可!」
拜托,她一點也不需要他負這個責任好不好?
歐陽萱莎不禁又意外又啼笑皆非,還有點失望地嘆了口氣。
真是人不可貌相,明明擁有那麼英俊又富有男性魅力的外表,她還以為他的言行舉止也會很有魅力,譬如擺出一張冷然的臉,很酷的命令她嫁給他,或者呢喃著磁性的嗓音,用浪漫的甜言蜜語誘惑她,然後她就可以用很不屑的語氣叫他自己去睡自己,這樣不是很完美嗎?
但他偏偏都不是,反而用這種和迷人的外表完全不搭的肅穆表情,一本正經地抬出一大堆道理說她非嫁給他不可。
看他一臉的莊嚴凝重,她可以百分之百肯定這個男人的腦袋是水泥做的,可能還加了一點鋼筋,無論她如何反對,甚至破口大罵,他還是會很悲壯的和她「抗爭」到死為止。
「好吧!嫁給你就嫁給你,但我有一個條件。」他喜歡開辯論會是他家的事,她才懶得陪他做那種殘害腦細胞又浪費口水的無聊事。
「什麼條件?」
「你要帶我去找回那兩個箱子,」然後她就可以拿著箱子立刻上演一出落跑新娘,把新郎丟在這里耍白痴,管他是不是看到、模到或吃到她的胸部。「那箱子里有非常非常重要的東西,我非找回來不可!」
「找回那兩個箱子是可以,但……」卡布斯有點吃驚。「帶妳去?」
「對,帶我去找,否則免談!」歐陽萱莎堅決地道︰「還有,不必用很危險之類的理由來試圖說服我不要去,我已經有心理準備了,絕不會改變主意。」
卡布斯皺眉考慮片刻。
「好,我帶妳去,不過我們必須按照規矩來。」
辨矩?
戴面紗是吧?「這沒問題。」
「那麼我必須向誰提親?」
「我父親去世了。」
「妳母親?」
「我母親……呃,也死了。」抱歉,媽媽,為免他沒完沒了的繼續追問下去,麻煩妳「死」一下,反正這時候妳也還沒出生。「事實上,我在『這個世界』是孤零零的一個人,既沒有兄弟姊妹,也沒有任何親人。」這可是不折不扣的實話。
卡布斯那兩條眉毛再度糾結起來。「那麼妳父親的部落?」
真是,干嘛這麼追根究柢嘛!
「我父親的部落啊……」歐陽萱莎搔搔腦袋。好吧!她是念歷史的,想隨便掰個故事也不難,嗯,對,輕而易舉的事,保證找不到半點破綻。「老實說,我父親是遙遠那邊的……」她指向東方。「國家的人,一個很大很大的國家……」
「大清帝國?」
靜了一下,「你怎麼知道大清帝國?」歐陽萱莎失聲驚呼。
「六年前我曾經在那里住了將近一年。」卡布斯淡淡道。
歐陽萱莎睜大眼怔愣半晌。
「我以為自黃巢之亂後,這邊就沒有人過去了。」她不可思議地說。
「還是有,只是很少,而且我說听過辛雅陀羅的故事,他……」
「在廣州住了數十年,宋神宗封他為歸德將軍,那道敕令還是由蘇軾擬就的呢!」歐陽萱莎喃喃道。
卡布斯頷首。「從听過他的故事以後,我就很渴望到那里去看看。」
「所以你就去了。」歐陽萱莎欽佩地點點頭。「好,這樣我也比較容易解釋。總之,我父親是漢人,母親是這里的人,在他們去世之後,由于我在那邊沒有任何親人了,才會大老遠跑到這邊來,但是我母親好象忘了告訴我她的部落在哪里,所以……」
「所以妳不知道從何找起?」卡布斯猜測道。
歐陽萱莎聳一聳肩。「差不多是這樣吧!」
誰知她一承認,他的眉頭馬上又打起架來。
「成年以後,除了妳的親人以外,有多少男人看過妳的臉?」
男人!
歐陽萱莎努力按捺下翻白眼的沖動。「我住回疆可不可以?如果你去過大清帝國的話,就算沒到過回疆,也應該听說過回疆也是信奉伊斯蘭教,那里的女人成年後也要戴面紗,不過,他們對于女人外出沒有這邊這麼大的限制,所以我才會請父親生前的波斯商人好友幫忙,跟著他的商隊來到這兒,然後、然後……」
然後呢?
啊~~對了!
「誰知道會不小心跟商隊走散,又不小心走進這片莫名其妙的沙漠里來,再不小心掉了面紗,才會被你看到我的臉,換句話說,在『這個世界』上,你是第一個看到我的臉的男人,也是唯一的一個,可以了吧?」
以上純屬虛構,只有寥寥幾句是實話,愛信不信隨便。
「我明白了。」卡布斯信了。「那麼,既然妳的父母業已去世,而真主又引導妳來解救我,我相信這件婚事必然也是阿拉的旨意,即便沒有得到妳的父母的同意,但已得到阿拉的祝福,這樣應該足夠了……」
真方便,什麼都推到阿拉身上去。
「我想我不同意也不行吧?」歐陽萱莎啼笑皆非地喃喃道。
「……所以,我們是在阿拉的祝福下得到彼此的承諾,而這……」沒理會她,卡布斯徑自取下右手的黃金瓖寶石護腕為她戴在右臂上。「是我給妳的聘儀,希望妳能夠滿意。」
對中國人而言,聘儀是男方為了補償女方家長失去女兒的損失必須付出的代價,然而對阿拉伯人來講,聘儀是丈夫送給妻子的新婚禮物,是妻子的私人財產,丈夫不得干預,就算家里窮得連一粒米都沒有了,丈夫也沒有權利要妻子拿出私房錢來補貼家用。
雖然卡布斯只給她一支臂環權充聘金,但光就臂環上的那幾顆碩大的寶石來看,這支臂環肯定價值不菲。不過眼看他的護腕竟然變成她的臂環,歐陽萱莎再一次被提醒自己有多麼「袖珍」,不禁又遺憾起來。
為什麼她會長這個樣子呢?
「那現在呢?」
默默地,卡布斯先把自己的頭巾解下來充作她的面紗掩住半張臉,再指指適才沙漠強盜留下的足跡。
「跟在他們後面走。」
幸好!歐陽萱莎不禁松了一大口氣。
原以為他會執意要先結婚,而她則堅持要先找箱子,于是兩人先來一場曠世大對決,拚個妳死我活再說。沒想到他卻先行退讓一步,提也沒提什麼時候要舉行婚禮,看來他也沒興趣太早結婚,而她呢更沒有興趣和一個可以娶四個老婆的阿拉伯男人結婚。所以……
上帝、阿拉、佛祖,隨便哪一個,謝謝啦!
以前,如果有人問歐陽萱莎,她認為地獄是什麼樣子的?
她一定會說︰誰知道!
但現在,如果有人問她,她認為地獄是什麼樣子的?
她一定會說︰她現在就在地獄里!
「Gee,我快烤焦了!」
炎炎烈日、滾滾熱氣,層層巒巒的黃沙無邊無際,不管怎麼怎麼走,景致永遠不變,紅色的沙浪起起伏伏,似乎延伸到天的盡頭,沙丘的後面永遠是另一座沙丘,永無止盡得令人厭煩。
「到底要走多久?」歐陽萱莎申吟著問︰「一天?還是兩天?」
卡布斯沉默一下,「妳最好不要知道。」再把水囊遞給她。「一口就好。」
好小氣!
不過歐陽萱莎沒有抗議,因為他對自己更小氣,他總是在她喝過七、八次一口以後,才會小心翼翼地喝上一口,可是他這種舉動也讓她有點忐忑不安——這表示他們離水源還有一段相當遠的距離。
「這里到底是哪里?」
「靠近庫利拜。」
庫利拜?哪里?
歐陽萱莎兩眼茫然。「有多靠近?」她念的是歷史又不是地理,這種回答根本搔不到癢處嘛!
「……最好不要問。」
歐陽萱莎差點又申吟出來。
不過這還可以忍受,最可惡的是翌日午後不久,竟然刮起一陣強風,吹起濃密的沙塵來,旋轉的沙子撲面而來,他們從頭到腳都沾滿了沙塵,能見度不到十步遠,盡避如此,他們仍得頂著強風、咬緊牙關,奮力往前邁進。
白天,強風持續不斷地猛烈吹拂,沙暴塵飛彌漫,太陽早就不曉得被風刮到哪里去了,燥熱的空氣卻依然滯悶得教人難以忍受,滿身大汗彷佛剛從水里撈出來,出汗後又因潮濕而無法蒸發,嘴唇干裂,眼楮、舌頭和喉嚨發燙疼痛,真是令人苦不堪言。
「我……」她想告訴他她快被風吹跑了,話還沒說完,她已經被風吹跑了,幸好卡布斯及時抓住她。
「不要亂跑。」
「……」
而夜晚恰好相反,冷風颼颼、寒意沁骨,汗濕的衣服使他們顫抖不已,在這種時候,卡布斯總會叫她月兌掉濕冷的衣物,他自己也是,然後用他寬大溫暖的懷抱包褁住她,讓那些又潮濕又冰涼的衣服蓋在他身上,由他來承受那份刺骨的寒冷。
在大沙丘的下風處,兩人半果地依偎在一起取暖,在這一刻,考慮的不是貞節不貞節的問題,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問題。
「你不冷嗎?」
「冷,但我承受得起,妳承受不起。」
縱使她從不浪費力氣去抱怨﹗﹗1反正抱怨也沒用,也從不鬧別扭——那只會加快她的死期,凡事依照他所吩咐的去做——他應該比她更清楚如何在這種環境中求生,但她畢竟沒有吃過這種苦,就算是連打七天七夜的籃球也比不上這種辛苦的百分之一,三天後,歐陽萱莎已經連半步也走不動了。
「對不起,我實在走不動了。」
「我背妳。」
然後,他不再喝水,把所有的水都留給她。
「你不渴嗎?」
「渴,但我習慣了,妳不習慣。」
出發後第五天晚上,沙暴終于靜止下來,隔天,炙熱的太陽又跑回來曬得他們頭昏腦脹,不到一個鐘頭就把他們身上的衣物全都曬干了,而他的腳步也逐漸跟蹌起來。
他們已經沒有半滴水了。
第七天——
「你不累嗎?」
「累,但我們不能停下來。」
第八天——
「你可以扔下我不管,我不會怪你的。」
他沒有回答她,可是直至她失去意識之前,她仍然趴在他背上;他也沒有把她丟下不管的跡象。不過就算他真的丟下她不管她也不會怪他,真要怪也只能怪那個把她設定到這里來送死的白痴。
他已經背著她走了整整三天,十之八九的水都喝進她肚子里,這已足夠回報她的救命恩情了,她心里很明白,如果不是她拖慢他的速度,他應該早就安全的找到水源了。
她救了他,然後又拖累他,這筆帳應該算打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