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問過得很快,五日轉眼即逝。
這五日,閻向恆除了和宋志仁、宋志義上過兩次山,和宋志禮討論兩次功課,和宋父下了一次田,查看田里的花生之外,其余時間都和宋清婉在一起。
兩人要嘛手談一局,要嘛一個撫琴一個吹簫,或者對著遠山近水臨摹一幅,至于吟詩作對,宋清婉表示,就算活了第三輩子,她還是只會背詩不會作詩。
沒想到依著雪景背了一首韓愈的「春雪」,會讓閻向恆贊不絕口,說她太過謙虛了,她若不會作詩,讓那些成天吟詩作對的文人都得從此封筆了。
此時她才後知後覺,原來大燕沒有韓愈這個人,她只能含含糊糊的解釋這是山神爺爺教她背的詩,說是以前一個叫韓愈的詩人寫的。
看他一副我懂的表情,她只好白眼一翻,懶得解釋了,反正她已經把實情說出來,沒有想要盜詩的意思,愛信不信。
今日,是閻向恆在宋家最後一日,用過午膳,他就得離開了。
宋清婉看著不遠處大樹下湊在一起的一人一獸,什麼時候小白這麼親近閻向恆了?看了一會兒,見他們沒有什麼異樣,也就沒有多想,轉身去了廚房,幫忙娘親準備午膳。
在幫忙準備食材的同時,她想到用完午膳後他就要離開了,眼神不禁微微一黯,不過很快的她又振作起來,決定整治一桌好菜為他餞行。
而樹下那看似感情有所進展的一人一獸,其實正在怒目互瞪。
「我知道你听得懂,方才我說的事,你自己衡量要如何處理吧,雖然他們一時被那次的天罰給嚇到,但相信我,那只是暫時的,為了那個位置,皇子之間暗地里已經形同水火了,如今出現婉兒這個快捷方式,就算知道有可能是假的,也不會輕易放棄的。」
「最多就是從強硬的手段變成懷柔政策罷了。」小白終于在他面前開口了。
閻向恆一怔,錯愕的瞪著小白。
「傻了!」小白抬爪拍了一下他的頭…承認它是故意開口的,呵呵,嚇到了吧,讓你老是裝酷。
閻向恆被拍得暈了一下,不過也因此回過神來,扶著頭,不敢置信的瞪著小白。「你竟然會說話?!」
「本大人可是神獸。」它不只會說話,還能化形,至于為什麼一直沒有化形,那是因為它的人形竟然只有三歲娃兒的大小,這真是太奇怪了,他都不知道為什麼,不過這種事兒可不能說給他知道,省得在他面前連頭都抬不起來。「皇子們不敢對主人不利,最多就是拿位分當籌碼,他們大概是覺得給個側妃當當就已經是天大的恩賜了,可惜,本大人的主人不會與人共侍一夫,那些個成年皇子沒戲。」
小白斜睨著閻向恆。「閻小子,我知道你元陽未失,這很好,你最好守住自己的清白,否則……哼哼!」
閻向恆先是紅了臉,隨即發狠抱住小白一陣蹂躪。
「該死的,閻小子你放開本大人!」小白怒吼。
「你咬我啊!你咬我啊!你敢咬我就告訴婉兒你欺負我!」閻向恆挑釁的道。
「不要臉!一個大男人還告狀!」
兩人,不,正確來說是一人一獸,一個沒用武功內力,一只沒用神通法術,就這麼用著原始的體能對抗著,在地上摔起跤來,滾得一身灰,衣衫發鬢紊亂,過了好一會兒一人一獸才分開,一同仰躺在地上,望著湛藍的天空。
「吶,小白大人,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空過來了,婉兒就交給你保護了。」
「不需要你多嘴,小白大人我本來就是主人的守護神獸。」
「那幾個皇子你一定要想辦法教訓一頓,讓他們不敢打婉兒的主意,我知道你覺得他們不敢對婉兒出手,但是小白大人難道忘記了,婉兒最討厭那些煩人的事,小白大人要讓那些人來糾纏婉兒嗎?而且那些人手下很多,難免有些想要巴結主子又會錯主子意思的,萬一自作聰明使出什麼卑鄙的手段,到時候小白大人若一個疏忽,婉兒因此發生什麼事怎麼辦?」
「有我小白大人在,怎麼可能讓人有機可乘!」
「你能一天十二個時辰刻刻不離嗎?」
「我和主人神識相通,互有感應,就算小白大人我不在主人身邊,只要主人心里一喚,我眨眼間就能出現在主人身邊!」
「那如果有人趁婉兒不備將婉兒打暈了,根本來不及呼救呢?或是用其它什麼辦法讓婉兒失了神智呢?」
「就算主人昏迷,我依然能感應到主人的所在。」
「可是等你察覺到不對勁,再感應婉兒的所在之處,這期間不知道還會發生什麼事呢!」
「閻小子,說到底就是那幾個皇子覬覦主人讓你心里不爽,所以要本大人去替你出口氣就對了!」
「難道你就爽了?」
「臭小子!看牙!」
「啊!你真的咬啊!」
「咬還能假的嗎!呸呸!什麼肉這麼腥!」
「那是我的肉!」
很快的,一人一獸又展開第二回合的大戰,直到宋清婉來喊人吃飯了才消停。
時光如白駒過隙,在思念和忙碌間就這麼過了兩年。
這兩年里,宋家長子和次子都成了親,各自經營著酒坊和油坊。
如今,宋家的酒坊和油坊在金州可以說是遠近馳名,因為金州上下官府,無論公家還是私宅,所需要的酒和油,全都由宋家供應,包括鎮南王府還有軍隊。
其實最先這麼做的,就是鎮南王府,這就是上行下效的最佳實證。
說是鎮南王,或者應該說鎮南王世子以公謀私?
金州是鎮南王的封地,整個金州都是他的,公和私有差嗎?再說,王府又沒有逼著誰用宋家的酒和油,都供不應求了,有人不用,他們還能多買些呢!
至于宋家三子宋志禮,先是中了小三元,之後又通過鄉試,中了解元,今年二月上都城參加會試,才剛發榜得知高中會元,如今正卯足了勁,準備四月的殿試,娶妻?等殿試過後再說。
雖然目前還沒殿試,但大家都知道,宋志禮這個三元及第是穩當的了,就算為了歷史留名,皇上也會點宋志禮為狀元,縱觀數千年歷史,連中六元者,至今只有少少的兩人,若再加上宋志禮,也不過是三人。
宋家是徹底的翻了身,成了金州有名的富戶,第三個兒子又極可能成為狀元郎,若真中了狀元,還是稀有的連中六元,整個金州都一片喜氣洋洋的。
留仙村也因為他們,成了青山縣里最富裕的一村,村子的道路都鋪上了水泥,看起來整齊干淨,家家都是青磚瓦房,不時能有新衣穿、有肉吃,個個眉開眼笑,生活順遂了,也就少有那些掐尖的人,整個村子一片和樂,欣欣向榮。
三月,桃花盛開。
宋家兩年前在後院種植了一片桃林,此時正是桃花盛開的季節,朵朵桃花一簇簇開滿枝頭,散發著淡淡的清香,遠遠望去,就像一大片飄落的雲霞。
這日清晨,天空才蒙蒙亮,桃林籠罩在一片霧氣當中,淡淡的桃花香飄散在空氣里,如夢似幻,宛如仙境。
宋清婉悠閑的在桃林中漫步,小白在她腳邊竄來跑去,桃林外,兩個丫鬟打扮的姑娘守在那兒,沒敢打擾宛如仙人般的小姐。
從十五歲身體病灶去除之後,經過三年精心的調養,她的身體已經非常健康,發育良好,原本清麗的臉蛋退去了稚女敕青澀,更顯出其秀雅絕色,鬢邊兩縷發絲隨著微風輕拂,增添幾分誘人的風情。肌膚晶瑩如玉,未施粉黛,雙眸似水,如一泓清泉,顧盼之間,又流轉出幾分調皮,幾分慧黠。
今年,她已經十八歲了。
十八歲的姑娘,基本上都已經成了親,有的甚至孩子都能跑能跳了,然而宋清婉至今依然待字閨中。
不是沒有人上門提親,打從她身子好「之後,十六歲那年便有人上門探口風,只是宋大山夫妻都溫言婉拒,說山神示下,他家婉姊兒不宜過早成親,至少要滿十八歲。
如今,宋清婉正值二九,可奇怪的是,竟然沒有人上門提親了。
除了宋清婉本人之外,宋家和何家所有人都有些著急,暗地里打探原因,原來是自家姑娘長得太好,氣質出眾月兌俗,像個仙女似的,那些小伙子見了,都有些自慚形穢,覺得配不上,再加上身邊有聖獸護持,山神還不時的顯個靈照護她,所以心思稍有不正的,都不敢對她有所覬覦。
得知原因,他們雖然放了心,卻又感到有些哭笑不得,那些心思不正的就別提了,可有些小伙子還是不錯的,偏偏他們就是因為心思端正,才會自覺配不上,便不敢上門。
照這麼看來,他們家婉姊兒該嫁給誰呢?難道是神仙嗎?
宋清婉不是不知道家人為她的親事擔憂,但是她又能說什麼,難道要告訴他們她在等鎮南王世子來提親嗎?
這個時代非常重視門當戶對的觀念,她不是不清楚,憑她一個農家女,竟然想著要嫁入王府,說她是痴心妄想還真是客氣了。
當然,她的家人不會對她說這種話,在他們心里,她就是千好萬好,就算是想當皇後也是夠資格的,只是世道如此,他們可不舍得自家寶貝受委屈,所以他們知道只會更加擔憂,那她還不如什麼都不說,等閻向恆出面,他們自然就知道了。
漫步在桃林間,聞著桃花清香,為桃樹灑些靈泉,摘朵桃花別在發間,心里想著,這一兩天,閻向恆的信應該就會到了吧。
這兩年他們雖然沒見過面,但是魚雁往返不曾中斷,從彼此的信中,他知道她的現狀,她也知道他的忙碌。
建設一個新城不是這麼簡單的事,光是城牆的部分,就花費了一年多的時間,期間除了要建城牆,城里的主要建築也必須並進。
頭一年,她知道從大齊進口水泥非常昂貴,皇上給的銀子很顯然不夠用,閻向恆很苦惱,在信里跟她訴苦,于是她就干脆把以前在網上看過水泥的配方以及制作方法一並寫給他,讓他自己去想辦法把水泥弄出來,畢竟那些制作方法只是一個大概,還需要反復試驗才成。
所幸,高手在民間,百姓的智慧是不容忽視的,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他們大燕可以自己生產水泥了,皇上知道後很開心,送來了賞賜,兩箱黃金,共兩千兩。
雖然她不缺黃金,但她還是要說一句,皇上果然很小氣。
也不想想,一旦知曉如何生產水泥,替大燕帶來的利益比起兩千兩黃金多出可不只千倍萬倍,不過看在皇上以前賞賜的免跪憑證——聖母皇太後生前從不離身的鳳形玉佩的分上,她也就不計較那麼多了。
之後,她又給了玻璃配方,然後在信中說,她不缺那一點黃金,讓閻向恆轉告皇上不必賞賜了。
這是明晃晃的諷刺,只要不是智商欠費的人,一看就能理解她是嫌棄上次賞的太少了,偏偏人家皇上只願意看他想看到的,還真沒賞賜了。
好吧,她是真的不缺,再說,她也只是抄錄了配方,又不是她發明的,又不用她去做試驗,就不計較了。
其實她手上還有很多東西,沒辦法,誰讓她記憶力越來越好,想起的東西也就越來越多,她還在考慮要不要把這些東西送出去,給太多的話,怕是會讓人覺得理所當然了。
听說那個地方沙地較多,難怪糧食收成不佳,每年都想到邊境搶糧,不過倒是很適合用來種西瓜、花生之類的農作物,所以她又把花生等一些適合沙地的農作物列了出來,並一一寫出種植辦法和注意事項,連同種子送給了閻向恆,讓他去處理。
上一封信里,他說任務即將完成,新的邊城皇帝賜名為「燕門關」,他深深覺得皇帝舅舅是為了膈應西夷,才故意取這個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