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怪郡主小麻煩 新想法

神奇婚友社之五,子紋寫了個外表粗獷但卻心細如發的男人,這男人多多少少夾帶了些子紋心目中認為當代男人該有的體貼多情。

在台灣這個父系社會中,男人不做家事似乎是天經地義,但若有一個在外頭替家庭打拚,回家還替你做家事、煮飯給你吃的男人該有多好?!

可惜的是,這種男人少之又少,倒是笨女人很多。有許多職業婦女,辛苦了一天,回家依然有忙不完的家事要做,忙得跟個陀螺一樣,幸運點的,老公還會感激疼惜,倒楣的話說不定會被用一句黃臉婆給掃地出門。

所以人還是多愛自己一點的好,什麼都是假的,只有自己了解自己要的到底是什麼,外界的人怎麼看不重要,重要的是不傷害人,對得起道德良心與自己,這就好了。

婚友社寫得有些倦了,跟徐姊談了面臨的情況,徐姊同意我休息一陣子,寫另外一個系列,但在昨天睡覺時,我腦袋突然冒出了個念頭,我想寫一個女大男小的故事。

棒天一起床,看完我的股票,立刻打電話給徐姊,告訴她我的想法。

徐姊說——可以,但是女的不能大男的太多。她給我的差距是三歲,但我設定的年齡卻是差五歲,徐姊不認同,還叨念著說,如果差五歲,那男的三十五歲時,女的不就四十歲了嗎?

話是這樣沒錯,但我寫的是他們年輕的故事,我又不會寫到十幾二十年後,所以那根本不重要,就好像白雪公主和灰姑娘的故事不就是停在與王子結婚快樂一輩子嗎?誰會想到白馬王子可能外遇,而灰姑娘之前只要打掃一棟房子,結婚之後卻要打掃一座城堡呢?可是徐姊卻發揮了她身為編輯大人的想像力,堅持未來男的三十五歲,女的就四十歲了的理論,認定女主角的年紀太大。

所以結果會如何,我不知道。不過,徐姊有個理論我一向很喜歡,就是寫什麼題材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要吸引人,所以我要寫吸引人的故事,至于題材……管他的,就寫個女主角大男主角五歲的故事吧!若真的寫得不好,大不了以後我不再寫女大男小的題材,徐姊以為如何?各位又以為如何呢?各位看我下本小說等著謎底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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