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音樂少女與樂壇教皇成為新情侶組合?
秦薔與牧神一的關系沒有保密多久,很快就上了報紙頭條。她遠在台灣的老爸老媽都打電話來譴責不孝女的行為傷風敗俗,但她自己倒是輕松回應,「同性相斥,異性相吸,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很奇怪嗎?」
「姊,妳真的準備和那個惡名昭彰的男人結婚嗎?」秦靈也擔心的問。
「我自己的事我有分寸。結婚?那是我至少十年後才會考慮的問題,到時候牧神一會不會在我的計畫內還不見得呢。」
她的回答讓全家人幾乎吐血,老爸還氣得差點要和她月兌離父女關系,幸虧被老媽攔住了。不過她還是表現得不思悔改,與牧神一的音樂合作頻率有增無減。
牧神一則是見慣了這種報導,听慣了這些問題,所以顯得很平靜。直到有一天,他們兩個人的音樂會結束時,有人在後台獻了一大束的玫瑰,接收者是秦薔,牧神一才難得的多問了句,「誰送的?」
「樂迷吧!」她看了看名牌,上頭的署名她不認得。
他挑挑眉,「既然不認得,扔了吧!後台哪有那麼多地方放花。」
她則不同意,「人家的好心怎麼可以扔了?再說這麼一大束玫瑰花,我還從來沒見過呢!」她笑靨如花,抱著花束數了老半天,「好像有兩百朵呢!」
牧神一的臉色沉了下來,沒有說話。
第二天,秦薔從外面回家,一到門口就嚇了一大跳,數不清的玫瑰花足足將她家門口變成了花海,乍看下,起碼有上千朵。
她哭笑不得的打電話給牧神一,「花是你送的?謝謝,不過你不覺得數量多得有些夸張嗎?」
他漠然回答,「我不希望我的女人在和我交往的時候,手里捧著別的男人送的禮物。」
這是牧神一唯一一次對她表達他的佔有欲,只是這一次,又讓他們的關系再度上了新聞頭條,娛樂版下的標題是︰千朵玫瑰表愛意,冰山教皇終于動了心。
他是不是動了心秦薔不確定,她只是覺得很好玩,牧神一表現得像是在和人斗氣的孩子,一定要很財大氣粗地用錢把所有的對手都比下去不可。
不過,有一件事倒讓她很滿意--牧神一在和女人交往時都很遵守道德觀,從不腳踏多條船,讓自己陷入多角戀愛的新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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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秦薔在美國巡演的最後一天,過兩天她要轉道到歐洲去。晚上她約了牧神一吃晚飯,以後至少有半年的時間他們不能在一起,她想和他談談他們的關系,既然有個明確的開始,也應該有個明確的結束吧?
听說牧神一身邊的女人保鮮期不會超過一個月,從酒吧那夜開始,算到今天為止,他們在一起已經二十八天了,差不多是他耐性的極限。這時候她說要走的話,應該是省了他不少麻煩,也許他會很高興吧?
才剛在飯店大廳落坐,就看到不遠處有一張熟悉的面孔,是牧神一的前任女友斯蒂芬妮。才多久沒見?她看起來似乎變化很多,妝容沒有以前艷麗,眼中流露著深深的憂郁。是什麼讓她改變這麼多?是為了牧神一嗎?被他拋棄的女人都會憔悴如斯?
她正在猶豫是否要離開,斯蒂芬妮已經看到她,並且站起來走到她面前。
「妳好。」對方先打招呼,然後直接坐在她面前。
「妳好。」秦薔禮貌性的伸出手想與她交握,但是對方的手卻放在桌上一動也不動,只用那對碧綠色的眸子盯著她,「和牧在一起快活嗎?」
她微微一笑,「還不錯。」
「妳準備什麼時候離開他?」斯蒂芬妮開門見山,直截了當。
她收回手,還是禮貌地笑,「不知道,也許明天,也許明年,看我們對彼此膩了沒有。」
這種第三者出現的場面早在她的意料之中,不過很遺憾,居然是和他交往了一個月後才發生。
斯蒂芬妮迫切地想把自己的惡意表達出來,「牧不是一個很好的情人,他沒有耐性,我看他很快就會厭倦妳了,妳還是趕快離開,以免將來陷得太深,傷害自己。」
「我如果離開了,下一個接替我位置的人就會是妳嗎?」秦薔問得她臉上青一陣白一陣,「妳是不是已經陷得很深了?」
說實話,她真的是很同情這種女人,尤其--當她看到牧神一已經站在斯蒂芬妮後面,就更加同情她了。唉,這個女人連和牧神一破鏡重圓的機會都沒有了。
「妳佔了我的位置,請讓開。」牧神一面無表情地開口。
在秦薔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出斯蒂芬妮花容失色的難堪,「牧,你、你什麼時候來的?」
他冷冷地看著她,沒有回答。
「牧,我們可不可以談一談?」她哀怨的聲音讓秦薔听了都覺得心酸。
「十秒鐘,請妳立刻離開我的視線。」牧神一絕情的臉更讓秦薔覺得心寒。
斯蒂芬妮默默地站起,走到較遠的位置坐下,雙眼還呆呆地看向這邊。
「以後少和這種女人廢話。」牧神一命令道。
「以後不會有機會和她們廢話了。」她喝了口咖啡。還是喝不慣酒,一喝就醉。
他用手掌蓋住她的杯子,眸光緊盯著她,「什麼意思?」
「我和英國的一家經紀公司簽約了,後半年我的工作重心都在歐洲。」她平靜地說,然後很仔細地審視他的表情。
牧神一的眸子倏然漆黑如墨,「那妳今天找我吃飯是要說什麼?」
「我是想說,」她舌忝了舌忝嘴唇,怎麼覺得他的眼神中帶了把刀啊?「如果你不反對的話,今天這頓飯你來請我,就當作是你我的分手餐吧!」
「妳要分手?」他的眉心凝起,「誰同意了?我有說過分手兩個字嗎?」
「你沒說過,但換我來說難道不行?」
「不行!」他斬釘截鐵地否定了她的想法,將自己的手機遞給她。「打電話給那家公司,現在就打。」
她挑起眉梢,「干什麼?」
「馬上中止妳的合約。」
她翹起紅唇,「違約會被罰錢的。」
「那就讓他罰好了。」
「我付不起。」
「我替妳付。」
「不要,我很珍惜這個工作。」
「我幫妳找美國的經紀公司。」
「我想去歐洲發展。」
「歐洲有什麼好的?」
「好不好由我決定。」
牧神一捏得她手骨生疼,「妳就是想離開我,是不是?」
她咬了咬嘴唇,「在你拋棄我之前先走,對你有什麼損失?反正你的情人多如牛毛,再找一個一點都不難。」
「我現在對別人沒興趣。」
秦薔皺皺鼻子,「你是不是習慣了甩別人,不習慣別人先和你說分手?」
「是又怎樣?」
「听說你的女朋友和你只能維持一個月的交往期限,我們倆已經在一起二十八天了。」
「時間的期限長短由我來訂。」
「你不會希望我一輩子都成為你的女人吧?」
「如果我需要,是的。」
「牧神一,你不但霸道,而且還很不講理!」
「謝謝妳的贊美。」他學著她當初的口氣說話。
她深吸口氣,「不管你說什麼,反正我已經訂了機票,後天就走。」
牧神一的眼神像是要生吞活剝了她,「我從沒見過像妳這麼冷血的女人。妳敢說妳沒有對我動心?一點感情都沒有?一點戀戀不舍的感覺都沒有?」
秦薔的心砰地跳了一下,她不敢深想,嘴上依舊強硬,「反正你對女人從來不動心,我干麼要對你動真情?」
牧神一死死盯了她一眼,突然放手,「好,妳要走就走吧!我才不管妳。」
「你又不是我的監護人,當然不用管我。」他的眼神刺傷了她的心,有種以前從來沒有在意過的情緒,一股不知名的痛,在心底緩緩爬開。
走出飯店的時候,秦薔站在他的車邊問︰「你要回家嗎?可不可以送我一程?」
「妳自己叫計程車,我還有別的約會。」他好像在故意氣她,一眼看到斯蒂芬妮也從飯店中走出,馬上高聲招呼了一句,「斯蒂芬妮,上車!」
她的眼楮倏然明亮,幾乎像飛一樣的速度跑下十幾級台階,直奔進牧神一的車里。
「牧?去看我新拍的電影好不好?現在全美都在上映。」斯蒂芬妮嬌聲問。
「不,現在就去我家。」他再也不看秦薔一眼,立刻發動車子,沖了出去。
秦薔悵然地看著車子最後消失在燈火輝煌的夜色里,心中那股痛覺從最初的針頭尖銳縴細,漸漸擴大蔓延,然後遍布整個胸腔。
女人到底不可能和男人一樣,對待感情就像是用完即丟的面紙。如果她當初不是動了心,不是被他所吸引,她怎麼會在那一夜留下來,又怎麼肯把自己的身心全交給他?
但這場男人和女人之間的戰斗總要有個結局,她不想輸,就只有強作堅強。
她的初戀,她的第一個男人,牧神一,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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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神一的車子開出三公里後,突然將車停在路邊。「下車。」
「下車?」斯蒂芬妮看看四周,「還沒有到你家啊!」
「我要妳現在馬上下車。」
這里是商圈,四周都是酒吧和咖啡館,斯蒂芬妮誤會了他的意思。「你想去喝一杯?」
「妳走不走?」他冷冷地問︰「別讓我轟妳下車。」
「你?!」她氣憤地臉色刷白,「原來你只是要演戲給那個女人看?她有什麼好?我哪里不如她?」
「滾!」懶得和她解釋,牧神一伸手替她打開車門。
斯蒂芬妮跳下車,破口痛罵,「牧神一,你這個沒良心的男人,你以為我們和你在一起是愛你嗎?你別臭美了!你這種男人活該沒有女人愛你,你一輩子都不明白什麼叫真正的愛情,你只是一具空殼,一個只會、沒有感情的機器!」
牧神一不理睬她的咒罵,拉上車門再度發動引擎,直接將她丟在大街上。
憤怒!不是為了剛才那個無知的女人,而是因為秦薔那個沒心肝的女人。他不是憤怒第一次有女人主動和他提分手,而是憤怒她在說分手時可以那麼輕松坦白,沒有一點點留戀的意思。和他在一起有什麼不好?名聲、情趣,他是舉世公認的最佳情人,多少女人想得到他的青睞,她卻把他拱手向外推?
每次在他心煩的時候就有電話來打擾,他看也不看來電號碼,直接拔下電池,將行動電話扔到後車座上。
從沒有一個女人可以把他搞得這麼煩躁,難道這場屬于他們兩人的戰斗會以他的失敗而告終嗎?不行,無論是事業,還是女人,他從來沒有輸過,絕不會有一次例外。他會想辦法扳回這一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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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薔听著行動電話傳來的語音回答︰您所撥打的用戶現在無法接听,請稍候再撥。
他關機了?他就這麼生氣不願接她電話?還是忙著和斯蒂芬妮親熱所以不想被打擾?
本來想打個電話委婉地和他解釋,現在看來不需要了。
這樣也好,干脆地分手,從今以後還是自由人,再見面時也不會因為舊情而心生怨恨,做不成戀人,到最後連朋友都做不成。
秦薔,瀟瀟灑灑地去飛吧!從今以後,妳還是妳,還是那個無牽無掛的秦薔,這才是妳要的生活啊!難道真的要在愛情的世界里踫得頭破血流,分出勝負才肯罷手?
她要回去收拾行李了,听說英國霧多,這個季節很冷,應該多買兩件毛衣,不知道那邊合作人的性格如何,能不能相處愉快……
她心緒紛亂的想著,好半天她才突然醒悟,自己問了自己這麼多問題,其實是因為她害怕離開這里,或者說,害怕離開牧神一。
難道她真的愛上他了?那麼,這一戰,是她輸了?
輕輕模了模在外的手臂,似乎她的心比身體提前感受到了冬天的寒冷。好怕,怕失落掉自己的心,怕將感情遺落在角落,任人恥笑和踐踏。
但是,她不要做他花名冊上的女人,不要!
飛快地奔跑在紐約大街上,她要想辦法掙月兌這種恐懼帶給心靈的束縛,她要盡快尋找到一處最安全的地方將自己隱藏起來,封閉心靈,封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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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達倫敦後的第一個月,秦薔憑借著她非凡的才華,在經紀公司的精心打造下,很快便打入向來自視甚高且排外的歐洲古典音樂界,接連幾場演出都非常成功。她的經紀公司知道挖到一棵搖錢樹,樂得闔不攏嘴,本來合約是一年,才不過一個月就張羅著要和她將合約期限延長為三年,這其中,公司的經理喬治‧愛倫所表現出來的熱情讓秦薔幾乎招架不住。
喬治‧愛倫也算是出身音樂世家,他的父親和母親在古典音樂界頗有名氣,而喬治自小學習古典樂,後來改行從商,不到三十歲就在這個領域開創了自己的一番事業,也算是年少有為。
秦薔看得出他對自己的熱情里還有別的意思存在,但她剛剛結束了和牧神一的那段關系,還不想開始新的感情,幾次暗示著拒絕他,但他卻鍥而不舍,讓她既無奈又沒辦法,所以當他提出要和她改約的時候,她果斷地拒絕了。
喬治很失望,但畢竟還有好幾個月的時間可以想辦法改變她的心意,所以他沒有急在一時,因此經常請秦薔吃飯,以拉近關系。而秦薔為了自己的事業,也為了喬治這個人作為朋友還算不錯的份上,只好答應。
喬治每次請她吃飯都有層出不窮的花樣和理由。俄式大餐、法式大餐、印度菜、泰國菜,他帶著秦薔,幾乎吃遍了倫敦的大小特色餐館。
今天他的理由更是不容拒絕。
「雪莉,今天是我的生日,妳陪我吃頓飯好不好?」喬治雖然二十九歲了,但長得一張年輕的女圭女圭臉,每次懇求她時都裝出一副可憐樣,讓人不忍心拒絕。
「雪莉」是秦薔到了歐洲後才給自己起的英文名字,她發現歐美人都發不好她名字的音,這樣不利于別人與她親近,果然,當她采用「雪莉」這個名字之後,很多國外朋友都會非常熱情地和她打招呼。
秦薔真不知道該怎樣回應他,「喬治,自從我來這里,一個月就胖了四五磅,再吃下去,就連禮服都快穿不上了,還怎麼演出?」
「沒關系,我介紹一家很好的健身俱樂部給妳,那里有我私人的健康顧問,她可以為妳制定詳細的個人瘦身計劃,非常有效。而且,我的父母都到瑞士滑雪去了,我自己一個人過生日很寂寞耶!」喬治央求著,那張可愛的女圭女圭臉簡直讓人無法拒絕。
她不由得嘆了口氣,「好吧!我陪你,要我買什麼生日禮物?」
他興奮地舉起手,「妳肯為我慶生就是最好的禮物啦!」他從旁邊拿過一個紙盒,「對了,今天有個給妳的快遞,是妳的Fans送妳的禮物吧?」
秦薔拆了封,剛剛掀開盒子一角又匆忙蓋上,笑道︰「你還不趕快去換衣服?晚了我要是改變主意,可就沒人陪你吃飯嘍!」
喬治被哄走後,她才重新將盒蓋打開,這里面裝的竟然是一把破碎的小提琴,完全破爛不堪,似乎被人狠狠摔過。送禮物的人和當初在她家門口丟各種恐怖垃圾的人是同一個嗎?如果是,他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從這一刻起,秦薔的心頭籠上陰霾。
喬治驅車將她帶到一家中國餐館前面,顯然他是為了迎合秦薔的口味才選擇這里,但是還沒有停車,就看到餐館前面圍了好多人。
「出什麼事了?」秦薔看著外面亂烘烘的,還有許多鎂光燈在閃爍。「有記者?我看還是算了吧!」要是拍到她和喬治一起吃晚飯的照片,不知道又要出多少亂子,上次她和喬治吃飯被人偷拍,第二天報紙就登消息,猜測她被牧神一甩了之後另結新歡。
炳,為什麼媒體都認為是牧神一甩了她?看來媒體的慣性思維和大男人主義是其中的主導力量。
「我去看一下。」他可不想錯過今晚和佳人吃飯增進感情的機會。
他到門口站了一會兒,又走回來,上了車後才說︰「是牧神一在里面吃飯,好像是他以前的一位情人和他吵架,砸了桌子,結果餐館老板報了警。」
牧神一?他在這里?他的情人還是那麼多,不過這次的結果倒是很火爆。果然如她所料,總會有些人做不成情人就變成仇人,仇人相見,分外眼紅,三喬兩語不合就要打起來。
「我們走吧!」她不想和牧神一見面。
喬治以為她覺得這里晦氣,沒想太多,也表示同意,「好,旁邊那條街有家日本料理,很不錯的,我帶妳去。」
「抱歉喬治,我不太想吃飯了,我今天有些不舒服,可不可以先載我回家休息?」听到牧神一的名字,她的胃里好像有什麼東西在翻攪,讓她很難受。
喬治關切地問︰「妳不舒服?我帶妳去看醫生好了,再過三條街就是我家庭醫生的家。」
「不用,我自己回家吃點藥就好。」她急于離開這里,猛抬頭,忽然看到記者中間一陣騷動,然後牧神一在眾人的簇擁下冷著臉走出來,直奔他們這個方向而來。
「牧先生,請問你和羅莎麗小姐還有感情嗎?你們是在談復合,還是談分手?」
「牧先生,你的情人那麼多,你難道不覺得濫情會給你帶來麻煩嗎?」
「牧先生,你沒有考慮過結婚嗎?」
牧神一突然站住,冷厲的目光射向眾人,「你們這群無聊的狗仔隊,都該下地獄!」
他走到秦薔旁邊的那輛車前,打開車門坐了進去,在發動車子的瞬間,他無意識地瞥向窗外,赫然和秦薔的視線對上。兩個人的目光踫撞,頃刻間就膠著在一起。
秦薔的呼吸停止了幾秒,胃部揪結得更厲害了。她費了好大的力氣才對喬治說道︰「開車。」
喬治沒明白發生了什麼事,但還是將車開出餐館前的停車場。
回頭看向牧神一的車子,他也將車子開走了,不過他所去的方向與他們是截然相反的兩條路。
她吐出一口氣,不知道是有點失落,還是卸下一個包袱。
喬治堅持要帶她去看醫生,她只好答應。
在醫生家折騰了兩個小時,醫生建議她第二天再到醫院去做詳細的檢查,她沒有表態,因為工作多得做不完,這點不舒服哪里需要去醫院。但喬治立即滿口答應,並且以老板的身份強令她休息一個星期,好好靜養,說是工作上的事情不用她擔心,他自然會去處理。
最後喬治開車送她回家,甚至還想送她進房間,但是被秦薔阻擋在樓下。她知道,如果自己答應喬治進一步接近自己的生活,這個單純熱情的大男人就一定會誤解她是在給他暗示,而她真的不想和他有更深的發展。
走上樓梯,昏暗的通道寂靜得可怕。她今天真的有些不舒服,好不容易爬了兩層樓,卻累得有些喘不過氣。
站在自己的家門前,她低著頭在手提包里模索著鑰匙。忽然,漆黑中有人從後面猛地摟住她的腰,她嚇得驚叫一聲,鑰匙掉在地上,緊接著她剛要反抗,就听到耳邊有個熟悉的聲音在冷笑。
「舍得回來了?」
牧神一?她吃驚得月兌口而出,「你怎麼會在這里?你怎麼知道我的住處?」
「妳的事情有什麼是我不知道的?」他點亮了打火機,低頭幫她找鑰匙,微弱的火光下隱約照見他的身影。
「來倫敦辦事?」她先模到鑰匙,起身開門,「進來坐。」其實就算不讓他進門,他也會進來。
「等了多久?」如果從他們剛才在餐館門口分手起算到現在,差不多有三個小時了。
「一個月。」他跟著她定進房間,卻按住她要開燈的手。「為什麼不打電話給我?」他霸道地問︰「連個消息都吝嗇讓我知道?」
「不是,我只是覺得,還沒有安頓好,不知道和你說什麼。」天,他這是什麼態度?當初在飯店門口丟下她、不接她電話的人是誰?現在倒來質問她,真是不講理。
「不許狡辯!我看妳是另結新歡,不願意再和我有瓜葛了,是下是?」他咬牙切齒地說。
她忍不住也哼了聲,「是又怎樣?你還不是到處留情?怎麼?今天你也在女人身上吃虧了?」
「還是那麼伶牙俐齒啊!」他喃喃念著,手指已經模到她的下額,「剛才車上的那個男人是誰?」
「我老板,這你也要管?」她想推開他,但是他的手臂鉗得很緊。
「如果他踫了我的女人,我自然不會放過他。」
「牧神一,你放手,什麼你的女人,我們已經分手了。」
「我沒有同意過。」他的牙齒輕輕咬著她的脖子,讓她的肌膚戰栗起來。「我沒同意的事情,誰說都沒用。」他的手靈活地模到她的衣服鈕扣,以最快的速度月兌下她的外套,內衫,一直到她的胸衣。
她捂住胸前,憤怒地說︰「牧神一,你怎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你要是敢胡來我就報警了。」
「隨便妳。」他低下頭,吻著她胸前的敏感處。
她顫抖著要推開他,無奈卻讓兩人的身體貼合得更緊,他們激烈地喘息,他存心要她投降,所以今夜的他比以往更加投入。秦薔從最初的拒絕到漸漸迎合,終于被他瓦解了所有的理智。
從地板到床上,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找到那張床的,和以前一樣,他們只是沉浸在激烈地佔有和報復對方的思潮中,欲火升騰得迅速且熱烈。
一個月的分別,若不是相思刻骨,怎會有這樣的重逢場景?
陷入愛情的男女,往往是最後才找到愛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