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前夫 第3章(1)

在朱天郡的帶領下,創意部門又開始活了起來。

與兩個月前的高經理時代相比,很明顯的,部門有生氣多了,隱隱約約有種似乎快回復到「東仕第一部門」的位置。

五月,不只是氣溫熱了,部門的氣氛也熱了。

張可栗注意到,因為朱天郡一連串的企劃,大家的創意魂又再度燃起,隨著比稿的日子接近,更形明顯。

比稿啊比稿。

主題是七夕情節,方向不限,只要勝出就做為東仕的情人節限定主打,張可栗所屬的小組經過一個下午的商議,決定朝素材小物發展。

浴具,杯子,辦公椅靠墊,電子相框之類的,可愛點,日常點,會想買來跟情一起擁有,也會想送一套給父母。

顏色,統一點,大小,材質,一一定案後,開始畫草圖。

張可栗分到的是杯子。

下午五點半,同事紛紛下班,她還黏在椅子上。

梅子拿起包包,「可栗,你不走啊」

「我快畫完了。」

「要幫你先買個面包還是什麼上來嗎?」梅子已經看到她的草圖了,離畫完跟修完至少還要兩小時,基于親友立場,問問要不要幫她先備糧。

聞言,張可栗嗷的一聲,「紅豆面包。」

十分鐘後,梅子把面包放在桌于上,「記得吃啊,我走了。」

她頭也不抬,「拜。」

隨著杯子逐漸成形,十七樓漸漸空了,張可栗還在跟杯耳奮斗——角度大一點好拿,角度小一點比較有設計感,該用什麼決定?如果明天拿出兩張圖,一定又會被寧真酸說「你要自己試著做決定啊」,如果要她說本周最痛苦的事,應該就是寧真爭取小組長資格而且成功這件事情吧。

以前她們都是在不同小組,所以即使稍有不和也還不會太難過,現在不只是同個小組,她還是小組長。為了顯示自己的專業以及眼光,寧真永遠不吝于在朱天郡在的場合念上她幾句,吼,真令她吐血。

她一點也不想讓寧真有說她的機會,尤其是在她前夫面前,搞得好像她多沒用,多扯小組後腿一樣,雖說被酸個幾句也不會少一塊肉,但她就是不想。

哎喔,「好用」與「好看」相權衡,有沒有哪種方法能兩者兼得?

想要熊掌也要魚哪。

張可栗咬著手指,看著圖,椅子幅度不大的左右晃著,樣子明顯苦惱——朱天郡從辦公室出來,看到的就是這樣的一幅景象。

都已經七點多了,還沒回去?

瞧她歪著腦袋,皺著眉頭,對周遭發生的一切沒有反應。

他開門出來其實是有聲音的,她居然完全沒听見,儼然專心到忘我的地步。

為了不讓部門的人發現兩人是前夫妻,因此這段時間以來,他對她就像對所有的同事一樣,表情自然,語氣溫和,眼光不曾多作停留,所以,這是他第一次這樣看著她工作的樣子。

他一直以為她只會眯眼笑,沒想到也有眼神這麼專注的時候。

朱天郡正想著不要打擾她,到十六樓再搭電梯時,旁邊的明易已經先叫出聲,「可栗你怎麼還沒走?」

朱天都揚起眉,可栗?他們什麼時候這麼熟了?

辦公桌後的女人回過神,嗷的一聲,「作業還沒寫完。」

「不是我在說,你們班導也太凶了。」

「她不拿藤條抽人,我們已經要感激涕零了,至于寫作業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學生職責,沒什麼好抱怨。」可栗豪氣萬千的一揮手,然後拿起鉛筆,「們先走吧,朱經理,拜拜,小易,拜拜。」

男人揚起的眉毛慢慢朝眉心聚攏,小易?

帶著些微說不出的情緒,朱天郡跟明易前一後踏入電梯;門一關上,朱天郡便開口,「跟張可栗很熟?」

「滿熟的。」

「不是到台灣才認識的嗎?」

「對啊,不過因為我也住在宿舍,而且還同一樓,上班時間差不多,真的很容易踫到——宿舍樓下的便利商店、捷運站、公司樓下、公司轉角,每天這樣踫面,不熟也熟了,而且認識後才發現她人很好,我跟她還滿能聊的,雖然認識時間不長,但常常會有一種我們是從小玩到大的錯覺,跟她相處很愉快。」

明易好像想起什麼事情似的,笑了出來,「老大你知道嗎,張可栗真的是很有趣的人,連她家的狗都很有趣。」

「她……有養狗?」

「一只黃金獵犬,好像是去保育中心還是什麼流浪狗協會領養的,那只黃金獵犬被之前的主人拋棄過,所以就算帶去公園也不喜歡跟別的狗玩,總是跟在可栗腳邊,哪里都不去,蹭她的膝蓋,蹭她的手心,那樣子惹人憐愛得不得了,可栗疼死它了,除非下雨或者加班,不然天天都帶去公園散步。」

養狗……是作伴嗎?

看來,她還是很怕寂寞。

電梯門開後,明易的手機響起簡訊的聲音,他看完一陣大笑,「說人人到,剛剛可栗發簡訊跟我說,「小易大人,十七樓的咖啡機故障,如果你還沒走遠,能不能買杯冰咖啡上來給我,我怕我一旦下樓就會直接跑回家,這樣明天我就完蛋了」。「

聞言,朱天郡雖然很不想承認,但心里還真不是滋味。

這兩人也太好了吧,不但「可栗」,「小易」的互稱,她居然能很自然的請他幫忙買東西——如果不夠熟,她是不可能提出這樣的要求的。

朱天郡想,所謂的五味雜陳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

他把她當普通朋友,當普通同事,不去注意她的一切,然後短短半個月,他的貼身助理跟她變成好朋友,也許……

孫明易,二十六歲,單身,無女友。

張可栗,二十八歲,單身,無男友。

這——雖然只是「可能」,而且這個可能完全不關他的事,但還是很難接受。

兩人說話間已經到了公司大門,明易朝他揮揮手,「老大,那我走了喔。」

「張可栗的咖啡呢?」

「我正要去幫她買啊,前面有間星巴克。」

「還是我去幫她買吧。」

明易「啊」的一聲,他听錯了嗎?天下第一最愛指揮別人的朱天郡老大要去幫人買咖啡?

是被掉包了?還是被雷劈到?

雖然這樣說不太好,但這不是朱天郡的做事風格啊。

大概也是想起自己的行為突兀,朱天郡又補上,「我突然想起巴黎那邊的文件還沒回覆。」

耶,就算他有信要回,也不可能願意幫人帶東西上去,因為他家老大生性唯我獨尊,就算只是「順便」也不可能。

不過他孫明易之所以能成為朱天郡的助手,不是因為他多有才華多聰明伶俐,而是因為他使命必達外加知道何時該閉嘴,現在很顯然是他該閉嘴的時候。

「那,可栗的咖啡就交給老大,我回家了。」

「嗯。」

「啊,她只喝冰拿鐵。」

「我知道。」

看著自家老大朝轉角星巴克走去的背影,明易突然有種說不出的感覺,好像哪里不太對……嗯……啊,是「我知道」。

他孫明易知道不奇怪,朱天郡為什麼會知道?

看到一杯冰拿鐵放在前面,張可栗頭也不抬的拿過來喝了一口——冰冰涼涼,有咖啡的香跟半女乃的甜,大滿足。

又喝了幾口,她終于心甘情願放下杯子,再度拿起鉛筆跟軟橡皮。

「大恩不言謝,明天請你吃早餐。」

朱天郡覺得有點好笑,如果她知道幫忙買咖啡的是他,不知道還會不會用這麼輕松活潑的語氣說話。

當不成夫妻當朋友,對于共處一個上班環境的人來說,這並不容易。

看到她時,他有時會想起那些手機中的曖昧簡訊,當初心痛,驚訝,不願相信,也曾經有恨意,當然,只是曾經——由于她的離去,他終于改變自己的大少爺生活態度,懂得人生,懂得對自己負責,從理所當然的依賴父母到懂得人貴自立,所以平心而淪,他對可栗,是有一些感激的。

小騙子傷了他的心,但小騙子也吃了不少苦,這也就是他之所以能跟她和平共處的原因。

「你上次不是說也想養狗?我幫你問了,李小姐說她星期天有空,如果確定要養,我再幫忙約時間……不過你老板不是只簽約一年嗎,到時候怎麼辦?我覺得你可能還是要考慮清楚一點……"

朱天郡知道她口中的「你老板」指的就是自己。

她居然知道他一年後就要走——這是非公開消息,雖然不是什麼最高機密,但他確信知道的人不多。

「還有,我同學的事,幫你問了,她對男朋友的要求是月薪至少要八萬,所以……我知道講錢有點傷人,但你不要覺得她勢利,她是年薪百萬的人,過的是年薪百萬的生活,如果雙方金錢觀念差太多,交往起來會有困難。」

「她已經習慣在飯店喝下午茶,就很難去平價咖啡館,我也不可能為了你騙她,就算我騙她說你是東仕的高級主管,一樣年薪百萬,可是你也不可能騙過她的,如果交往了就會相處,時間一長,一定會露餡,何必呢。」

張可栗拿過軟橡皮,輕輕擦掉杯緣的線,一邊補圖一邊說,「還有……這才是重點,我對你那個朋友真的沒感覺,所以你不要再幫他約了,如果再來一回上次在威秀的那種芭樂巧合——喔你也剛好來這里,跟我們一起坐嘛,設定鬧鐘假裝來電,說有事要走——我會跟你絕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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