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顆心的距離 第三章 還債(2)

丁又寧雙手枕在腦後,仰望黑壓壓的天空。「城市光害好嚴重,看不到星星。」

藺韶華坐在她身旁,俯視她。「你不是看過北海道的星星了。」

上個月她去日本,拍了一片星空回傳給他看。

說到這個,她一眼望來。「你為什麼都不回我?」

「你不是在寫日記?」他以為她只是抒發情緒用,需要回嗎?

「……」她一怔,低低笑出聲。「沒事,你說的對。」

這年頭,不解風情的木頭都快絕跡了,居然還讓她找到一根。

「那家育幼院,跟你有什麼關系?」居然能勞他開金口請托她。

「我養母在那里工作,我小時候,也在那里待過一段時間。」對上她微訝的眼神,他一笑置之,神情釋然。「並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這般幸連,生來便在幸福完滿的家庭中,倍受呵寵地長大。我也只在那里待一年而已,後來就被我養父母收養,他們對我很好、很照顧,平平順順也就長這麼大了。」

「我懂。」雖然他說得雲淡風輕,但怎麼可能真的會沒事?自己的父母,偶爾耍任性、闖點小禍都沒關系,可畢竟不是自己名正言順的家,總會想著,不能造成他們過多的困擾,這一切不是理所當然,心境,又怎會真正開闊。

想來他也挺不容易,沒有家庭的後援,一人只身在外,求學期間真遇上什麼困難,也決計不會向家里頭開口求助,出社會後創業,自己一步步從無到有,開了這間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穩定些,便想著將剛畢業、找不到理想工作的妹妹放到身邊來照顧。

不用他說,她隨便也能推敲出個梗概。

藺韶華訝笑。「你怎麼會懂?」她不曾寄人籬下,怎能懂?

丁又寧沒多作解釋,淡淡地轉移話題。「所以薇霓是你養母的女兒?」

「這女孩挺可愛,我喜歡她。」單純直率,甜美討喜,萬幸是個甜姊兒,不是麻煩包,不然估計藺韶華再辛苦,還是會把責任攪上身。

「她要听到你這樣說,八成開心死了。」

「下次伴手禮也算她一份好了。」

「你不要破費,那些東西我也用不到。」一些吃的,都讓事務所同仁分著吃了,紀念品什麼的,堆在那兒也不知能干麼。

丁又寧沒回,休息夠了,抄起球,躍坐起身,運球朝前方藍框射藍,進球了,回頭朝他比了個勝利手勢,笑顏燦燦,自然而不造作,粉女敕女敕的頰腮泛著運動過後的彤雲,肌膚透出的,是白里透紅的健康色澤,而不是追求病態的白皙。

那瞬間,心房一陣評然,竟覺得……這樣充滿活力的丁又寧,極美。

他當下警醒,自律地移開目光,壓下那一瞬,不該產生的微妙悸動。

這事,莫名地成了慣性模式。

約莫每周一次,剛開始,就是一道道挖出口袋名單里的美食,要他去買來一同分享,再一起連動消耗熱量一很正派的那種連動。

于是他知道,就算是美麗高貴的女星,也是會吃臭豆腐的。

到後來,有時她來,會直接帶上點心。

「你幫我吃一半,這條吃完,我大概會肥死。」一條餡料肥滿的芋泥卷,吃完明天都不敢站上體重計了。

兩人就在車里,瓜分掉食物,聊聊近期的工作、生活,閑雜瑣事、天南地北什麼都聊,然後夜深各自返家。

她工作時間不固定,有時收工,在樓下傳訊息給他的時候,都已經晚上十一點,是他準備就寢的時間。

她看起來很累,等他下樓的期間,撐不住眼皮打了一小會兒噸,他看見了。

坐進副駕,她睜眼,看見他,揚起那記他所熟悉的、依舊精神抖擻的美麗笑顏。

「我跟你說,今天好累,練歌練到聲音都啞了。」

有一回,他不經意提起,問她為什麼沒再開口唱歌?他覺得,她唱得很好听,水準不輸給現下歌壇女星。

「只是覺得,要做就專心做好一件值得驕傲的事。」又是演戲,又是唱歌’哪邊都無法全力以赴、哪邊都無法有最完美的表現,她會覺得對不起喜歡她的粉絲。

接著反問︰「你喜歡听我唱歌?」

「是還不錯。」至少覺得挺順耳。

她笑了笑。「好啊,有機會的話,我唱給你听。」

苞經紀人提了下意向,上個月,便幫她爭取到一部偶像劇的插曲演唱機會。

沒想到她真的再開金嗓,他得知後說︰「我很期待。」

「這只是牛刀小試啦,我希望有一天,能真正籌備一張層于我的專輯,送給你。」這才能真正證明,她能唱,她會唱。

所以除了平日的工作量,她現在還得再挪出時間練唱,每天把自己搞得疲累不堪,他不禁有些後悔自己的嘴快,這妮子凡事認真求好的敬業精神,他算是了解透澈了,—旦要做,她就要做到最好,絕不會容許自己因循苟且,得過且過。

所以他不懂——「為什麼不回去休息?」都那麼累了,收工後最想做的,應該是回家洗個熱水澡,躺在柔軟舒適的大床上好好休息才是,還跑來找他做什麼?

丁又寧靜默了下,瞅視他的眼神,竟有一絲埋怨。

「怎麼了嗎?」被她看得一臉莫名,他說錯什麼了?

「你是真不知道,還是裝不知道?」她真要找,會沒有朋友作陪嗎?如此密集邀約同一人,他真不懂背後的含意?

「……」那雙定定凝注的美目,瞧得他無言以對。

鱉異的寂靜中,似有若無的曖昧氛圍,隱隱浮動在彼此之間。

霓霓告訴他,育幼院募款活動那天,丁又寧曾向她探問︰「你哥哥目前有沒有女朋友或屬意的對象?」

最初,他確實沒多想,但一次又一次,她總是帶著笑前來,與他分享美食、分享工作、分享生活、分享心情;她工作再忙再累,時間再晚?都要繞道過來找他,看他一眼,說上幾句話,他不是十七、八歲的少年,要說不懂她在做什麼,那是裝蒜。

可她這般毫不迂回、坦率表態,也完全出乎他意料,直球殺得他措手不及,不知如何回應。

「不是還債。」如果他是抱持這樣的想法,不得不應她邀約的話,那她覺得自己該說清楚。「育幼院那件事,本來就是我願意做的,沒有條件交換,約你就單純只是喜歡跟你相處的感覺,你若不願意可以拒絕,不勉強。」

「……」他喜不喜歡?

藺韶華一時也說不上來,但至少是不排斥的,與她相處,並沒有一絲一毫的勉為其難,否則也不會一次又一次,她約、他也沒第二種想法,順理成章應了。

「你想要什麼?」

丁又寧訝然失笑。「當然是跟你在一起啊。」

制造機會親近他、一次次主動來找他、讓他有機會更進一步認識她、了解她、爭取他的好感,不是想在一起,難道是閑來沒事挑戰自己的魅力值嗎?

「我們不——」

沒等他將話完成,她先一步截去話尾︰「你不用現在就回答我,先認真考慮一下,我好累,要回去休息了。」

下一刻,他被趕下車了。

這是什麼情形?

她知道,他會拒絕,所以根本沒預備要听他的回答。

他也知道,如果要他說,他根本不可能有第二個答案,這件事沒有他選擇的空間一或許有,但他不敢去想,不敢去踫觸,心靈深處,那道隱隱的禁忌,與疼楚。

不能踫,也沒有勇氣去踫。

但是——她說,想在一起——堅定含情的眼神,說想與他在一起。

在一起,然後呢?

然後她還有她的演藝事業、還有外在環境的諸多考量、還有一嚴總。

初見那一日,她身無分文,第一個想找的人,是嚴總。

並非特意關注,只是觀察入微的本性使然,留意到她拿的是男用皮夾,打開時有瞄到上頭的證件。

若是一般的備用錢包便罷,但那是放置重要證件的隨身皮夾,一個男人,會任意將貼身之物給她,關系必定非比尋常,不是極親密的對象,不可能。

他當時,心下已有幾分了然。

後來薇霓這瘋狂追星族,搜集太多與她相關的剪報,不熟悉演藝圈八卦的他,免不了被強迫推銷了些資訊,更證實了他的猜測。

數年前,她剛出道時,就已盛傳被包養。

從一個二十出頭的青女敕小女生,到今天穩坐一線女星寶座,星途順遂,免不了傳幾句後頭有金主撐腰之類的小話,加上她拍的第一部電影,贊助商名單內有嚴氏集團插足,一度有人目睹她與嚴總同進同出,入住嚴家私人居所……被嚴君臨包養的謠傳,一度甚囂塵上。

雖然後來,她公開房屋權狀,澄清她是住嚴總樓上,並非外傳的包養同居。

她的回應,從來不變︰「他是一個一我很尊敬的長輩。」

听起來,就是標準官方式回答,哪能真正堵了大眾的嘴。但由于一直沒有責質證據,這則八卦,至今依舊是八卦,未獲證實。

然而,她卻對他說,想在一起。

他不會傻到認為,點了頭,結局就是跟她牽手走到最後。

這樣的在一起,是一晌貪歡,無法善終。

他想不想、要不要,其實一從來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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