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楮 第1章(1)

夢里村,綺情街44巷。

對附近的居民而言,或許,這條街里住的人都極其詭異吧!

一開始,听說巷子里54號的房子鬧鬼。

再來,是妖魅作怪,還曾有道士來設壇作法。

到後來,陸續有地氣屬陰、沖神犯煞的言論傳出,住在這條街的人,輕則家運不順,重則傾家蕩產、心神錯亂,于是居民陸陸續續遷出,平日也沒人敢靠近,整條街清清冷冷,恍若空城。

就在空屋長了許多年蜘蛛絲之後的某一日,突然來了個二十出頭的妙齡女子,一一與屋主接洽,買下44巷里的每一間房子。

最初,附近居民是抱持好奇與觀望的態度,想說這年紀輕輕的小女生哪來的膽子,有勇氣住進傳說中的鬼巷,猜測她何時會嚇得逃之夭夭。

但是,將近十年過去了,事實證明了她不僅財力驚人,連勇氣也十分驚人,不但住得好好的,而且陸陸續續將房子承租出去,或許是物以類聚,能夠與鬼巷、迷魅俏房東相安無事的承租房客,也不會是世俗眼中太正常的人類就是了。

除此之外,她偶爾還會不定期「揀」幾只迷途羔羊回來,日復一日,44巷在外人眼中依然迷離奇詭,卻不再是空堿,且逐漸有「開枝散葉」的傾向……

「馬的!傍我回來——」

自從對面搬來那個怪人畫家後,這樣的怒吼聲,臨江已經見怪不怪了。

這個人是在他住進來之後的半年,隨後搬進綺情街的。

那時他在大賣場堡作,這個人偶爾會來買包煙、補充一些泡面之類的日常用品,彼此算是有一點熟。然後有一天多聊了幾句,知道對方在找房子,他很順口地問他要不要搬到44巷來。

他記得旎旎還有一間空屋沒租出去,如果要的話他可以回去孫旖旎。

在別人眼里,他們44巷的人好像都會被當成異類,以奇怪的眼光看待,雖然他不曉得為什麼,他覺得綺情街的每個人都很好、很友善啊,為什麼大家好像都不敢住進來……

沒想到這個人一口答應,而他一點也不覺得意外。

怎麼說呢?是一種同類的直覺吧,覺得這個人就是適合綺情街,他們一定可以處得很融洽。

後來旎旎也答應了,他們正式成為鄰居。

類似的吼叫听多了,有一次,他好奇問他在叫什麼?

對方丟了一張圖稿過來,教堂、水池、廣場,構圖是很贊,可是——

「你還沒畫完啊!」

「完了。」

「可是——」紙上明明就有一大片空白。

「飛走了。」

「咦?」

「鴿子。」他懶懶地補上一句。「飛走了。」

所以他是說,這張圖空白的地方是要畫鴿子,但是畫完,鴿子飛走了?

听起來很扯,就像上個月中元普渡,鄰居小孩偷吃拜拜的餅干後賴給好兄弟是差不多的等級。

臨江左看右看,「喔」了聲,將圖還給他。「那再畫一次好了。」

小時候被當成沒做作業扯謊,出社會後被總編當成拖稿時蒙混打屁的借口,寇君謙早就習慣了,第一次有人一臉認真地將他非常不認真的說詞照單全收,他反而愣住了。

「你相信?」

「相信啊!」他又沒有在開玩笑,為什麼不相信?

這是哪里來的怪胎……

寇君謙啞口無言地瞪了臨江片刻,大笑出聲,掄拳朝他胸膛一擊。「你這個朋友我交定了。」

生平頭一回遇到這種連謊話都不會說的傻大個兒,不將他列為保育動物好好看管,實在太對不起自己了。

「喔……咳咳,好啊。」雖然臨江不太懂,交朋友為什麼要用打仇人的手勁……他好粗魯……

今天下班回來,看到那個粗魯男又在狂踹二樓欄桿,臨江很同情地仰頭看向陽台上那個滿眼血絲、不修邊幅的男人。

他每次一趕起畫稿就沒日沒夜、廢寢忘食,雖然他口口聲聲說他這輩子最恨的就是畫圖,但是臨江覺得,他還是很熱愛他的工作,只是沮喪而已。

他可以理解那種心情,任誰在勞心勞力之後,發現自己嘔心瀝血的得意作品轉眼間不留痕跡,連滴墨痕都沒有,就是畢加索也會怨恨地詛咒繪畫這回事吧?

看他胡子也沒刮、頭發亂得像鳥巢,咸菜干都沒他的衣服縐……好可憐,為了趕那張圖稿,不知又幾天沒好好吃飯了。

這就是單身漢的悲哀吧,家中從里到外,能吃的食物除了泡面還是泡面,不像他,每天都有香噴噴的美食,被寧夜喂得飽飽的。

朋友在受苦受難,他頓時為自己的好命感到良心不安,于是揚聲問︰「我家晚上吃牛肉飯,你要不要來一碗?」

前一刻還在抓狂的男人,下一刻突然停止動作,急巴巴地點頭,完全忘了前一秒鐘的憤怒,只差沒搭配吸口水的聲音。

他家婆娘煮的東西很好吃!

「那晚一點我端過去。」

酒足飯飽了,寇君謙窩進工作室,認命地打起精神來干活,否則明天交不出來,總編會殺了他。

「那……你慢慢畫,我先回去了。」心知他今晚又得熬夜了,臨江沒再打擾他,收拾好空碗盤,離開前還細心替他鎖好門。

丙然,隔天早上他出門替寧夜買早餐時,只見對面的陽台打開,一副只剩半口氣的男人氣息奄奄地爬出工作室。

「早安。我要去買早餐,需要替你買一份嗎?」

「等我一下。」寇君謙迅速換了件衣服下樓來,五指順勢扒梳了幾下聲稱那叫「亂中有序」的鳥窩頭。「走吧。」

臨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我幫你買回來就好了啊。」寇君謙一點都不像會跟他客氣的人,一夜沒睡,還那麼有精神地出來覓食?

「因為——算了,講了你也不懂。」寇君謙揮揮手。

「喔。」點點頭,臨江完全沒有被看輕的惱怒,乖乖地不再追問。

人類心思好復雜,他確實不太懂。

寇君謙斜瞥他一眼,暗嘆一口氣。

這愣頭愣腦的家伙,究竟是怎麼追到朱寧夜那種正到翻的大美人?

這個疑問已經成為綺情街年度十大疑雲排行榜之一,實在是太多人好奇了。

不能怪大家好奇,這點他可以舉例說明——

就在上個月,一同出來吃早餐的某一回,他小聲問︰「我問你,女孩子要怎麼追?」

雖然覺得問臨江這種問題有點蠢,不過他能把到朱寧夜,應該還是有值得學習的地方。

那個大美人,美則美矣,看起來冷冷的,不太好追呢,更別提讓大美人對他死心塌地,寵他寵得跟什麼似的,光是這一點臨江就值得被大大贊許一番。

「追?」彷佛首度听到外星球語言,臨江雙眼茫然外加混沌。

「像是鮮花、禮物、接送、請吃飯那一類的啊,不然你是怎麼把朱寧夜追到手的?」

「就一直跟著她,然後她就答應帶我回家了。這樣算嗎?」

「……」這樣也行?

除了天公疼憨人、傻人有傻福之外,他還真找不到確切話語來形容了。

「原來……女朋友要用追的……」不是雙方說好就行了嗎?他記得古代也只要請媒人去提親,女方想要的話點頭就可以了,原來之前還有一個叫做「追求」的程序,慘了,他好像忘記追求寧夜了……

發問的極度無言,被問的皺眉沉思,陷入人生最大的瓶頸當中。

有鑒于前,實在不能怪寇君謙老是用「你不懂」來敷衍他。

「去吃巷子口那家山東饅頭?」

「又吃饅頭?」不挑食的臨江小有難色。

那家小店是一個外省伯伯開的,雖然他的饅頭很好吃,白白女敕女敕又有彈性,再搭配一杯豆漿就可以吃得很飽,想吃豐富一點可以再夾燒肉和荷包蛋,寧夜也很喜歡,可是他們明明昨天才吃過,前天也吃那個、大前天也是……就算再經濟實惠、營養又好吃,還是會想換口味啊……他怎麼也想不懂,為什麼寇君謙那麼堅持要吃……

「不然你去別家買,我自己去吃。」

「喔。」雖然他很想展現一點朋友的義氣,不過連吃三天已經是極限了,他比較想買新開的那家杏仁茶回家,寧夜很愛那個。

多走了點路到下一條街買完杏仁茶回來,他隔著一段距離看見寇君謙和一名女子說話,奇特的是,他居然像個小學生一樣立正站好,講話還結巴,這實在太不符合寇大爺平日大而化之的粗獷形象了……

因為太特別,他忍不住多留意幾眼,認出女子是附近幼兒園的葉老師。

她人很好,是少數不會用奇怪眼光看待44巷的人,說話輕聲細語,對小孩子很有耐心,還彈得一手好琴。

她有晨跑的習慣,每天跑完會順便買早餐回家,而她爺爺好像就是喜歡這一攤的刈包配豆漿……

看看寇君謙違反常態的怪異舉止,再聯想到先前他突然問那麼奇怪的問題……這一刻,臨江好似隱約有些懂了。

買早餐只是借口,醉翁之意不在饅頭,而是想找機會和葉老師說話。

莫非——這就是傳說中的「追求」?寇君謙在追求葉老師?!

和寇君謙合作過的人都知道,此人有個怪癖,叫他畫山畫水畫建築都可以,就是超討厭畫有生命的動物。

舉凡天上飛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他都不愛。

非到萬不得已時,他畫,但不是巧妙避開眼楮部位,就是眸色極淺。那只是極細微的部分,若不認真細瞧,很難發現瞳仁未點。

他沒有告訴臨江,要避免追著自己的畫作跑的蠢事也不是不可以。

畫龍,點楮。

自從知道這句成語後,總算為他慘淡的人生找出一線生機。

只要不點上眼楮,不賦予生命,蠢事就不會發生。

可是知道歸知道,他提醒自己八百遍,依然常干蠢事——就像上完廁所一定會擦這順其自然的事情,等自己想到時已經擦完了。

于是,周而復始,他依然是外人眼中,畫完圖一定要大吼大叫的怪人畫家。

一直以來,他也習慣了,習慣被當怪癖一堆的異類看待、習慣與人群格格不入、習慣一個人、習慣沒有人相信和認同自己的日子,直到……

直到遇見她。

她像天使,乍然出現在他的人生中,像是一道光,為他的人生帶來色彩,生平第一次,他領略到何謂怦然心動。

活到三十歲才體驗心動的滋味,是遲了點。

那一次,他追著一只蠢狗跑——一只他畫出來的蠢博美狗,好不容易逮著了狗,正想試試看有沒有辦法把它再塞回紙上,就在那一刻,他撞見轉角迎面而來的她。

他知道這一幕在不知情的人看來有多像喪心病狂的變態凌虐小動物。

「那個、我、不是……因為它自己亂跑,我要給它塞回去……」更糟!一說完他就立刻唾棄自己。

明明已經被誤會習慣了,總還是本能地做出徒勞無功的解釋,然後再迎接對方唾棄、不諒解、看瘋子等等諸如此類的眼神……

但是,沒有。

她只是淺淺地微笑,輕聲征詢他的意見。「可以放了它嗎?」

「呃……喔,好。」第一次,沒有被人用鄙視的眼光看待,他愣愣的,什麼也無法思考地任她接過手中的博美狗,然後在她綻開的那抹美麗笑靨下徹底迷失了神魂。

好美、好美、好美啊……

他現在終于知道什麼叫回眸一笑百媚生。

她的笑,像春風一樣溫暖,他第一眼就被那雙秋水翦瞳給電得分不清東南西北,心花朵朵開,鐵漢猛男化為繞指柔。

這種相遇的開頭明明就蠢斃了,可是他還是不可免俗地給她一見鐘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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