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今生三百年 第十四章

吳應熊和建寧格格的故事

順治十年,即公元1653年8月,孝莊皇後主婚,將13歲的恪純長公主下嫁平西王吳三桂之子吳應熊。

這是一場不折不扣的政治婚姻。

也是清朝歷史上第一次滿洲格格與漢人子弟聯姻。

恪純長公主,原稱金福格格,為皇太極第十四女,她並非嫡出,而是由庶妃奇壘氏所生。相傳奇壘氏是漠南蒙古察哈爾部的絕代佳人,是皇太極征服察哈爾部的戰利品,她雖然出身卑微,但為人謙和,才貌出眾,在眾後妃中最得皇太極歡心,長佔龍床,獨擅專寵,連孝莊皇後也要對她禮讓三分。

崇德六年,即1641年,皇太極兵圍錦州,久戰不下,只得丟懷六甲的奇壘氏御駕親征。正當他率大軍趕赴錦州前線時,當年12月,恪純長公主降生了。與此同時,清軍忽然如有神助,戰場形勢迅速發生逆轉,明軍節節敗退,短短10天里,13萬大軍損失殆盡,僅被斬殺者就有5萬多人,尸橫遍野,慘烈至極。

皇太極認為這是小鮑主給他帶來的「勃興之兆」,于是破例為剛滿周歲的她進行冊封。按照清制,公主一般在13歲才可以受封,皇後之女封為「固倫公主」,品級相當于親王;妃嬪所生的則封為「和碩公主」,品級相當于郡主。但是恪純卻有特許,可以享受同固倫公主相同的俸祿。這前所未有的殊榮養成了她自幼驕縱的個性。

然而好景不長,在她三歲的時候,皇太極駕崩,緊接著,多爾袞也因病去逝,而新繼位的順治帝年紀尚幼,于是宮中大權落到孝莊皇後手上。她主持的第一場婚禮即是將恪純許配給吳應熊。

那時候恪純已經13歲了,這十年間,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地位是怎樣一天天發生改變的,父皇死後,和碩公主與固倫公主的差別慢慢顯現出來,服飾、飲食、年例都有分級,最重要的,是她所有的姐妹不是嫁給蒙古王公就是滿洲貴族,可是只有她,卻要嫁給漢人。

這對于恪純來說,是一種難以忍受的屈辱。她終于知道,自己即使從小接受冊封,可是庶出終究是庶出,她到底沒有能力與真正的皇權斗爭。

她哭泣,憤怒,悲哀、甚至絕食,可是她終于在一片吹打聲中出嫁了。孝莊皇後,人們心目中最完美的女性,最仁厚的長者,她特意宣詔,將恪純出嫁的嫁妝禮服和婚禮儀仗都依照和碩公主的品級來準備,但要比其他和碩公主豐厚得多,由欽天監選取吉日,內務府具體負責,隆重操辦,備極華麗。

可是那又怎麼樣呢?和碩公主畢竟是和碩公主,頂戴花翎同儀仗禮數全不相同。而且,婚禮是否幸福看的不是儀式,而是她要嫁的那個人。額附是個漢人,這是不容更改的事實,這事實抹煞了所有的表面風光,讓恪純幼小的心靈深深受傷。她對未見面的夫婿盛滿了恨和不屑。

巧的是,吳應熊也並不想娶她,娶一個格格做妻子,娶一個眼線回家。他非常清楚這宗政治婚姻的實質,明白他留駐京城,賜住額附府並不是一種光榮。他無法感恩。

自懂事起,少年吳應熊就知道一件事︰父親吳三桂是天字第一號大漢奸!自己是漢奸之子!

出身不可選擇,他惶惑了。在那個時代,所有的課本都只講了「忠、孝」兩個字,可是他卻無君可忠,有父難孝。

他的君王,是滿人。如果他真是忠臣,他應該反清復明;可是出賣大明江山的,正是他的父親吳三桂!試問,他該忠于誰?又怎樣去盡孝?

也曾習文,天資既聰穎,不難錦心繡口,滿月復經綸,然而讀書人最高成就無非中舉,然既生為吳三桂之子,榮華富貴已是囊中物,何須趕考?

也曾學武,劍走流星,刀趕日月,卻又如何?不是沒機會上戰場,但是任務是「平反」,平的是「反清復明」的正義之師,試問手中劍如何舉起揮下?

他的劍銹了,他的詩廢了,漢奸之子的身份像影子一樣地跟隨著他,人們因為他的身份而畏懼他,更鄙夷他。他沒有朋友,沒有親信,沒有志向,唯一的樂趣只是玩玉。

因為他覺得自己的處境和玉很像——玉本是名貴的石頭,質地堅硬,光澤溫潤,但是偏偏容易受沁,沾上什麼就變成什麼色,俗稱「十三彩」,就是很難有自己的顏色。除非有人肯過氣給它,溫存地對待它,才可以使它去盡色沁,恢復本性。

他從早到晚撫摩著玉,幻想有一天,自己也可以像玉一樣,得到一個人溫柔的愛,讓他的心靈復蘇。

可是,他偏偏娶了格格。

指婚之日,他身著蟒袍補服,由贊事大使指引,在乾清門東階下跪領聖旨,授爵三等精奇尼哈番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接著到午門恭進「九九大禮」,入宮赴宴接駕。

順治帝在保和殿設宴,宴請額附及王公大臣;孝莊皇後在慈寧宮設宴,款待眾妃嬪及朝中命婦。宮中奏起中和韶樂和丹陛樂,一派喜樂氣氛。

他醉了。

從此他知道,自己正式成為一個沒有自由的人,一個父親的人質,更深地卷進他所痛恨的政治漩渦之中。即使在自己的家中,也不可以隨便說話,否則隨時就會被安上不知什麼罪名推到他剛剛進禮的午門斬首。

運送嫁妝的車馬排了長長的一隊,浩浩蕩蕩開至額附府來。

他看到格格。

她真美,美若天仙。可是他毫不心動,看她的眼神,如同看著一柄懸在自己頭上的利劍,不知道它何時會呼嘯劈下。

而她看他的眼神,也同樣地冷,充滿敵意。

新婚第一夜,他們並沒有同床。

但是當然他也不敢慢待她,他們只是生疏,相敬如賓。

哦不,不是相敬,因為只是他敬她,不是敬重,是敬畏。而且,不僅是如「賓」,是如「貴賓」,因為她的的確確是一位太尊貴的來賓。

他對她的態度,正是一個臣子對公主應該有的那樣,朝叩頭晚請安,不疏禮數。而她也似乎很高興他這樣對待她,樂得逍遙。實在,她還太小了,對男女之事尚無經驗,亦無渴望。

這一切,都被隨嫁的宮女香兒看在眼里。香兒今年16了,已經人事初通,早自皇後欽點由她陪嫁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經替自己的命運做了安排,陪嫁,不就是陪著嫁嗎?她認為真正嫁額附的人不是公主,而是她,香兒。

榜格的嫁妝中,有一件龍紋玉璧是額附所珍愛的,他將它穿了繩掛在自己的胸前。香兒看在眼里,不聲不響,替他另結一條五彩絲絛,換掉了那根紅繩。

于是他注意到了她,注意到了她的美麗嫵媚,也注意到了她的風流宛轉。最重要的,是她和他一樣,都是漢人。

當公主發現自己的婢女搶了附馬之後,暴怒不已,同時她發現,自己的憤怒中,其實有很大的吃醋的成分,原來,不知不覺,她早已愛上他的儒雅溫存,越來越被他那種憂郁的氣質所吸引。她喜歡他看玉時那種專注的眼神,不只一次渴望它也可以在自己的身上留連;她更喜歡听他讀詩,那悠揚的語調像一首遙遠的歌。他最喜歡念的一首詞叫《三姝媚》︰「春夢人間須斷,但怪得當年,夢緣能短?繡屋秦箏,傍海棠偏愛,夜深開宴。舞歇歌沉,花未減、紅顏先變。佇久河橋欲去,斜陽淚滿……」

哦,他原來是這樣好,為什麼自己早沒有注意到,而讓他的心屬于了別人。而且,那別人還是自己身邊一個微不足道的小婢女?!

恪純無法忍受這樣的羞辱,于是毒打香兒,甚至令她飲鳩自盡。

吳應熊為了保護自己心愛的女人,迫不得以,將公主軟禁,溫存勸誡,希望她可以放香兒一馬,不要與婢女計較。本來嘛,香兒只是陪嫁,格格的附屬品,就像那塊龍紋玉璧一樣,位列豐厚的嫁妝之一,額附取用,亦在情理之中,有何不妥。

榜格在軟禁生涯中,初嘗人間雲雨,漸漸心動。

可是就在這時候,目光短淺的香兒不知天高地厚,生怕格格月兌禁後再行加害,竟然自恃得到額附歡心,一不做二不休,私下命小校將其縊死。以為這樣就可以斬草除根,從此取鮑主而代之。

那小校懼禍不敢,陽奉陰違,表面上答應照做,私下里卻將格格偷偷放出,並助她逃回皇宮。

皇上這些年因為三藩勢力越來越大,早已視為心頭大患,要伺機除掉,只苦于師出無名。這下得到藉口,立刻發兵前來,包圍額附府,百余口老小,盡皆捆綁。

吳應熊到了這時候才知道香兒所為,但已死到臨頭,束手無策。同時他也明白,這是早晚的事,即使沒有香兒,皇上也會找到別的原因殺他。

香兒,不過是一枚走錯的棋子,盲目過河,惹起殺身之禍。

吳應熊和格格,也都是棋子,早自他們成親的那一天起,他們的命運就已經注定了。一個是人質,一個是火藥,隨時引爆,結果都是同歸于盡。

下棋的人,是愛新覺羅與吳三桂。

早自孝莊皇後賜婚那一刻,已經預知這樣的結局,所以,她指定了恪純,那個先王寵妃的孤女。

可是無知的香兒卻以為這一切全是因為自己膽大妄為所造成,這個雖然聰明有心計卻沒有見過多少世面的小爆女,終于知道強權的厲害,悔恨交加,竟然拔劍自刎,死在吳應熊的懷中。

至死,仍然認為自己落得這樣的收場,只是因為身為婢女,所以才會敗給格格。她握著額附的那柄銹劍,對天盟誓︰如有來生,定要與恪純再決生死,絕不再輸給她的身份。

吳應熊拔出劍來,那柄鈍劍,終于第一次飲血,自己至愛親人的血!

血一滴滴自劍刃淌下來,他倒提著它,走出內院,站在三軍之前,也站在正得意洋洋耀武揚威的十四格格面前。

來將宣詔,吳應熊秘謀弒主,賊膽包天,當滿門抄斬,誅滅九族。

吳應熊擲劍于地,仰天長嘯。

身為吳三桂之子,十四格格之夫,命運早已不由自己安排,他死得不冤。恨只恨,白白做了一回男兒,竟要因為閨閣之私床笫之爭而獲罪。俗話說,「文死諫、武死戰」,而他,死于艷情。這,才冤枉,才屈辱,才不平!

恪純呆住了,同香兒一樣,這時候她才明白事情並不像自己想的那麼簡單,不是殺了一個婢女就可以解決問題,同時死的,原來還有自己至愛的夫婿。不,這不是她的初衷,她不想的,她原本只是要回來教訓花心的丈夫一下,讓他重新正視自己至高無上的格格身份,然後,再命他當著自己的面親手殺死香兒,為自己泄憤。她沒有想到連他也要殺!她不想!她不要!她不許!

她擋在丈夫面前替他求情,怒斥來將,你是不是看錯了?皇上怎麼會讓你殺額附呢?你回去吧,這里有我做主得了。

然而,皇上早已密令大將如有反抗,可將吳應熊就地正法,絕對不留活口。

兵已就位,箭在弦上。宣詔大將面如玄鐵,揮動生死大旗︰「放箭!」

恪純絕望了,不顧一切,飛身上前替丈夫擋了一箭,只晚香兒半個時辰也死在吳應熊的懷中。珠搖翠落,紅顏慘淡,滿心的悔滿月復的恨都說不盡了,她緊緊攥住丈夫胸前的玉璧,用力拉斷彩繩,泣血發誓︰「我絕不放過香兒,是她害我夫妻分離,是她……」

她眼睜睜地看著丈夫,無限依戀,無限恩愛,有生以來,從沒有像這一刻這樣坦白自己的感情︰「應熊,我後悔沒有好好地待你……」猛一用力,親手拔出胸前的羽箭,鮮血狂噴而出,染紅玉璧,最後從齒間迸出一句「太遲了!」便無力地垂下了頭,一雙鳳眼,猶自圓睜不瞑。

恪純死了,香兒死了,吳應熊,也奉旨裹玉自焚,可是,那麼多未償的心願,那麼深的纏綿,那麼不甘的仇恨,怎麼肯就此罷休,隨土風化?

于是,他們三個人尋盡一切機會再歷紅塵,再起爭端,生生世世,恩怨糾纏,至今未休。而長達半個世紀,牽連數千成萬人的一場浩劫歷史上著名的平藩之戰,也由此爆發了……

「現在你明白了?」

筆事講完,清朝男鬼吳應熊的眼中流下兩行淚來。

我張口結舌,嘆為奇觀,這才知道原來鬼也有眼淚。我盯著那兩滴淚的去向,眼睜睜看它們落入土中,可是毫無痕跡,也許是回到黃泉了吧。

我嘆一口氣︰「像長篇電視連續劇,真令人難以置信。」

「事實永遠比虛構的故事好听。」

「在人們的概念中,鬼就是最大的虛構了。」

「這是你們人類的見識有限。」

「不要攻擊人類,別忘記你也是人死後變的,不可以攻擊自己的出身。」我忽然想起一事,「別的鬼呢?」

「什麼?」

「別的鬼如何同他的後身交流?他們又不懂借玉還魂,豈不是很寂寞?」

「做鬼本來就是相當寂寞的一個行當嘛,這也選擇不來。」他很自矜,「人有貴賤,鬼有高低,自然規律。」

「其實我覺得你同宋詞真是天生一對,都一樣驕傲自大,不明白為什麼會處不好。」

「那是因為到了她面前,我就驕傲不起來嘛。你知道,在我們那個時代,娶了格格做老婆,是要三叩九拜的。就是平時夫妻見面,只要是公眾場合,我也得給她跪下。你想想看,整天跪著跟老婆說話,那感情還好得起來嗎?」

「是很難。」我深覺同情,「的確很難正常發展感情。」

「我看姓蘇的那小子也不是壞人,同宋詞也沒過得久,大概境遇同我差不多。」他談到自己的「情敵」,竟然毫無醋意,反而惺惺相惜似。

我微笑,這可比今世的男人大度多了。嗯,我不介意他做我的前身,也不算丟臉了,到底是個王爺。

終于了解到所有前塵,我也就心頭澄明。難怪隨著我們的相遇會發生這麼多事情,原來一切都是因為三百年前的一場舊恨。

吳應熊又說︰「其實,這300年間,你們已經不只一次轉世,每一次遇到了,都斗來斗去。沒辦法,恪純出生時適逢明軍大敗,傷亡眾多,怨氣充溢天地,使她稟賦戾氣而生,多災多難;而她死的時候,又充滿怨恨,冤魂不散,每每轉世,都要引起災難。除非你們可以化敵為友,將這份戾氣完全消除,才能真正平息恩怨,那將不僅僅是你們三個,更是社會的福音。」

「社會的福音?這概念未免太大了。」我有些啼笑皆非,「我只是一個小人物,不會影響到整個社會吧?」

「不要笑。」男鬼吳應熊正色說,「要知道,世間再大的災難,也不過是個人的所為,起因往往只是一件小事,或者一個不起眼的小小角色。中國著名的蘆溝橋事變,引發八年抗戰,日軍的藉口也只是尋找一個失蹤的小兵;拿破侖棄劍投降的對象,是曾被他辜負的初戀情人;比爾蓋茨一個人造出了一整個微軟世界,連巫師的能力也無法企及;還有……」

「天哪,你的知識還真豐富。」我更加笑起來,「怎麼你說話像外國傳教士?」

「大家頭上頂著的都是同一片天,外國的上帝和中國的玉皇本來就是同一個人的不同化身而已。」他頗有科學意識,真是個文明鬼。

我發現自己越來越喜歡他。「那麼我們前幾次轉世的情形是怎麼樣的?」

「翻天覆地,搗亂生事嘍。哪,就像現在,秦歸田已經被犧牲掉了,宋詞和元歌也卷進麻煩中。如果你們不能聯合起來,化敵為友,死的人會更多。這還都不算什麼,最怕是因小及大,最終像香兒和恪純那樣,到底因為兩個人的恩怨引起全民族的戰爭,那樣罪孽可就大了。」

「那麼,為什麼前幾世你又不肯出來幫助自己的後身把麻煩擺平呢?」

「我也想啊,可是沒辦法同後身通靈。」他無辜地攤一攤手,「好容易今世玉璧出土,而又輾轉流離落到你手中,這才終于借玉還魂,同你相會。」

「原來,這塊璧玉是你的陪葬品。這樣看來,倒要感謝那個盜墓人,是他讓你重見天日的。」

「其實,在這以前,我也多次試圖與你溝通……」

「我知道,我夢見過你。」我現在全明白了,原來一切都是注定的,「真沒想到我的前身會是一個男人。」

「我想,這大概是因為上天有好生之德,不想你們三個再因為鬧三角戀愛而引起紛爭吧?」他像外國人那樣聳一聳肩,忽然彎下腰,從石縫間采下一枝不知名的小花,順手插在我的頭發上,稱贊說︰「沒想到我的後身這樣美麗。」

我忽然臉紅起來。

表王爺莫明其妙地嘆了一口氣。

我又一次驚訝了︰「鬼也會嘆氣?」

他又不滿起來︰「你怎麼大驚小敝地?鬼是人變的,也會有七情六欲,會嘆氣流淚有什麼了不起?」

這時我想起一個重要的問題︰「如果說我和宋詞元歌的前世是認識的,那麼,那麼張楚呢?我和他有緣嗎?」

表一拍手︰「哪,我就知道你要問這個,所以才嘆氣,你到底還是問了。說起來更是冤孽,你和張楚,根本就是一個人。」

「什麼?」這回答太出乎意料了,我再一次震驚得完全失去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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