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諷刺她,媺華听得出來。
進會場前,她對他耳提面命,鄭重叮嚀,這是很重要的場合,要他千萬「說話仔細」,不要看到長相不壞的女人就調情,要知道里頭的小秘書沒幾個,多數是名門閨秀,很可能會成為他未來的結婚對象,耍痞不是壞事,但前提是要會看場合。
她真真心心、全全然然把他當成廢渣看待。
以前同學之間討論,最喜歡的話題之一就是男人的長相、荷包與能力,何者最重要?
喜歡崇拜偶像的自然說長相,拜金的說荷包,而媺華是崇拜英雄主義的,因此她選擇能力。
當然也有貪心卻又聰明的同學說︰有什麼好選的,這是三合一啊!
漂亮的去當明星,賺得荷包滿滿誰敢說他沒能力。有能力的進大公司,辛辛勤勤往上爬幾年變成高階管理人,就算他長得再丑也會有人說他魅力無窮。至于荷包深的,整型醫生在旁隨時待命,有錢就有底氣、就有自信、就有能力。
所以長相、荷包和能力三者是緊密相扣、密不可分的環。
媺華並不完全同意這個論調,她認為有才有能的男人才是真男人,所以她選擇杜立勛,他聰明又勤奮,雖然長得不夠花美男,雖然窮得很心酸。
杜立勛比媺華大四歲,學業卻只大兩屆,兩人熟悉之後她問︰「當中的兩年,你跑去哪里?」
他回答,「當兵。」
她覺得很奇怪,哪個男生不是念完大學、研究所才當兵的。
他沒等她提問,就主動說明,「先念完大學的好處是比別人早點畢業,但先當兵的好處可多了。」
她想半天想不出任何好處,滿眼疑惑地望向他,看著她呆呆的表情,他哈哈大笑,他常說他就喜歡她這種傻傻憨憨的模樣。
他說憨傻的她看起來有點天然呆、有點小鮑主。
她從來不是小鮑主類型的女生,但不管是不是,任何女人都希望自己在心愛男人眼里是個公主。
然後他解釋,「當兵有薪水,等待當兵的期間還可以賺外快,如果運氣好的話,當爽兵還能買賣期貨股票。」
他的資金不多,但經過一年多的炒作,他銀行里有一筆四年的學費在生利息,如果先念書,他背負的助學貸款也生利息,只不過是替銀行生,不是替可憐的窮學生而生。
杜立勛沒有說謊,他讀書很厲害,不是因為有良好的求學精神,他是真的想要那筆獎學金,他打工、他用四年的學費炒股票,他幫別人寫論文,他賺取所有能夠賺到的每一分錢。
媺華和他不一樣,她每個月要向老媽領一萬塊生活費,他卻有本事每個月給老媽一萬塊生活費,每次和他在一起,媺華常覺得自己笨得厲害,而每次和教授、同學在一起就會听見別人夸獎他,教授不只一次預言過,杜立勛將來一定會是個成功人物。
他很摳門,花一分錢都算得小心翼翼,但從不對她小氣。
他算什麼都算得精,只有在她身上糊涂,所以他在聖誕節前夕給她買了紅色的Nike鞋,然而平安夜的晚上,他只吃一個飯團果月復。
知道這件事,她的心又甜又酸,她的眼楮又哭又笑。她心疼他,卻為他對自己的疼愛感動萬分。
有了杜立勛在前面做比較,宋立楊在她眼里很難強大。
她沒說出口,但,是的,她看輕宋立楊,一個只會依靠爸爸生存的男人,她無法慎重看待。
她不知道總裁今晚把兒子推出來,是不是真有扶他接班的意圖,如果有的話……不是她刻薄惡毒,要經營出一個大規模企業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何苦把它毀掉?
車子開到媺華家前面的五百公尺處就進不去,老陳面有難色地轉頭看向宋立楊,她卻挑挑眉毛,帶起兩分得意的表情。
她住在大學附近,大學生多小吃攤就多,小吃攤多就會塞車,所以摩托車還勉強可以過,轎車就困難了,更別說是加長型轎車。
「陳叔叔,不必麻煩,我在這里下車。」
說著,她推開車門,砰一聲把門關上,當她雙腳站定時卻發現宋立楊也跟著下車,並且繞過車子站到她身他彎下腰對司機說︰「陳叔叔,你先回去,我送藍媺華回家後再自己搭計程車回去。」
「不必啦,我開車在這附近繞繞,少爺送藍秘書後再打個電話給我,我馬上過來。」
「好,等我電話。」
老陳揮揮手,看著少爺和藍秘書的背影,咧開嘴笑出聲,他拿出手機撥了總裁的電話說︰「總裁,我是老陳……」
走不到十步路,媺華已經第三次被人撞上,宋立楊看不下去,一把將她拉到自己身後叮嚀,「跟好我。」然後拉著她的手,護在她身前走。
很小的動作,卻誘發出她的鼻酸,那個時候……立勛也是這樣牽著她的手,在人潮當中護著她一步一步走著,他們靠得相當近,近到她能聞到他身上淡淡的薄荷那是她給他買的體香劑,他覺得浪費,可是她說喜歡薄荷香味,于是每次他出現就會帶來她喜歡的氣息。
他牢牢地記住她說過的每一句話。
現在,她靠得他很近,他身上也有若有似無的香氣,她下意識地深吸口氣,然後提醒自己,他不是立勛,他身上的氣味是Burberry。
她想掙月兌他的手,想告訴他,她不是小孩子、不需要被保護,但他比她更快有了下一個反應,他指著一攤鹵大腸問︰「喂,那個好吃嗎?」
「你沒吃過?」
「吃過?也許吧,在出國之前,但……我不記得了。」
他聳聳肩,無辜的表情讓她突然感覺抱歉。是啊,他失憶了,因為一場車禍。她不知道他恢復幾成,嚴格來說他還是半個病人,她對他的要求似乎有點過分。她抿唇,笑出兩分壞,問︰「要不要嘗嘗看?我請你。」
「你請我?」
「是啊,這里是我的地盤。」她指指自己經常光顧的幾家小吃攤。
「那麼我需要請你什麼?」
「宋媽媽已經請我吃派了。」
「好。」他走進店里,原本在吃東西的顧客紛紛抬頭看他,他很帥又穿得像明星,不看他看誰?但他態度自然,不理會周遭的眼光,大大方方走進賣鹵味的小店。
媺華超慷慨,大腸剪一段、小腸買一份,然後,沒有了!
「這麼少?你怕我吃?」他抗議,有人請客這麼小氣的嗎?
「先吃嘛,說不定不合你的胃口,如果喜歡再叫就有。」
她熱情善意地夾起一塊大腸放進他嘴里,用鼓勵的眼神望向他,他有點勉強卻還是忍耐地笑了笑,嚼兩下,然後……再嚼兩下,越嚼眉頭越皺,她在心里猜想他快吐了、快吐了……
那年,杜立勛也是這樣的,他說大腸很臭,她卻說很香,硬要他吃一段,然後他越嚼眉頭越皺,明明一臉的想吐卻還是硬把大腸給吞進去,從那之後怎麼拐,她都沒辦法拐動他。
他說天底下的男人都討厭吃大腸。
她說哪有這回事?
他說下次你找別的男人試試看。
她說如果我真找別的男人試,你就要哭了。
現在,她真的找別的男人試嘗大腸滋味,如果他知道,會不會哭?
應該不會吧,如果今天這一幕是最終結局,那麼就算不是他一手策劃出來,也是他推波助瀾而來,他有什麼資格哭?
宋立楊把大腸咽下去了,但那個表情好像他剛剛吞下的不是大腸而是蟑螂,他把筷子往桌面上一擺,將椅子往後挪幾寸,遠離鹵大腸飄散出來的氣味。
媺華覷他一眼,「不喜歡就吐出來,干麼硬吞?」
「美女親手喂的,我能吐?」他橫她一眼。
她笑開懷,惡意問︰「不好吃嗎?」
「臭。」
「不覺得越嚼越香?」
「我只覺得越嚼越想吐。」
「難道天底下的男生,都真的不喜歡大腸?」
「對。」他回答得十分篤定,沒有商量空間。
「好吧,下次踫到不喜歡的食物,不管喂你的女人多漂亮,都不要因為對方的美色而委屈自己。走吧!」她放下筷子,結完帳走出小吃店。
他還坐在原地,愣愣地看著她的背影。
她的動作很優雅、她的笑容很柔和,她的口氣沒有在車子上時挑釁,這明明是好現象,可不知道為什麼,他在她身上看見哀愁。
他離開座位快步追上前,走到她旁邊問︰「你餓不餓,我請你吃麥當勞。」
「我不餓,而且宋媽媽的麥當勞肯定比外面的好吃健康。」她偏過頭對他燦爛一笑,這是這個晚上第一個發自真心的笑容。
對上這樣的笑靨,宋立楊的心情松快,他走在她身旁一面四處張望一面問︰「你住在這里很久了?」
「嗯,六年。」
她低頭數著自己的手指頭,一二三四五六,六年,她可以從小一念到畢業,從兒童進入青春期,人生最多也不過十幾個六年,她卻花掉一整個六年來守候一段沒有結局的初戀。
「從大學時就開始住?」他看著她的頭頂,猜測她突如其來的憂郁。
「對,沒搬離開過。」她深吸一口氣,再抬頭時臉上依然掛著笑。
但宋立楊看得出來她的笑容里已然失卻真意,並且添入淡淡哀戚。「對這里這麼有感情?」
「六年,又不是六個月,感情是一定有的。」
「可是這里離MATCHLESS有點遠,為什麼不搬?」每天把大量時間耗在交通上,不劃算。
「離開的話,我會擔心。」
「擔心什麼?」
「擔心一個老朋友找不到我。」
她以為他要回答,「你白痴哦,有電話、E-mall、Line,現在又不是中古世紀,臉書都可以把多年失聯的朋友給聯系起來,怕什麼?」
所以她又補上兩句,「我怕他和你一樣,忘記過去、忘記我……」
他垂下眉頭,說得既現實卻也真實——
「如果他已經記不得你,怎麼還會記得這個地方,恐怕他不是遺忘而是放手。」
在二世祖的陪伴下,媺華回到租屋處,關上門旋身,在燈火乍亮那刻,她有片刻怔忡。
為什麼不搬家?她用立楊的話自問。
她已經離開學生時期遙遠,他再不會突然出現,不會兩手支著後腦杓躺在她的床上沖著她微笑,更不會坐在她身邊一筆一筆替她畫考試重點,不會輕輕把她擁在懷里說︰「別擔心,什麼事都交給我,你只要當個無憂無虎的小鮑主就行。」
這大概是她始終無法放手過去的原因,在她的記憶里只要有他的影子在,她便有受寵的甜蜜感。
只要是女人就會想要當小鮑主,就會想窩在男人懷里,任外頭天大的風雨也打不到自己,但不是每個女人都有足夠的幸運,有個願意為她承擔責任的好男人。
曾經,她有一個,但後來一不小心遺失了。
她拚命找不斷找,那段日子只要有無名男尸出現,她就會懷疑是不是她的男人,她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不知道為什麼他的信誓旦旦會消失不見,她假設、猜想、懷疑,她甚至替他編造借口,可是已經四年了……她還能夠等多久?
最近,這樣的等待讓她倍感心力交瘁,她害怕等不到盡頭,害怕等來一個悲劇,她鼓舞自己堅持的女人會邁向成功路徑,但是她也明白在愛情里面這並非正確定律。
媺華揉揉發酸的肩膀,放下包包垂頭喪氣地走進浴室。
水流嘩啦嘩啦,她閉上眼楮,感受水柱打在肌膚上的微刺,眼淚不知不覺滑下,今天晚上,她特別想念他……
洗過澡,她坐到桌子前面打開電腦,打開雅虎信箱點入最熟悉的那個帳號,她盯住電腦螢幕下方的數字等待,等待十二點過後,日期更新,她在上頭打下一串字。
立勛,生日快樂。
四年了,我沒放棄過等待,我必須相信你會回來,否則生命就會變得灰白空洞……
她經常給杜立勛寫信,寫心情、寫工作、寫煩惱也寫快樂。
自從他離開之後,電話不通、手機不通,只有E-mall能夠傳遞,但它真的把她的心情傳過去了嗎?
不知道,因為她不曾接到任何的回覆。
而她也從一天一封信,變成一星期或者更久才寫一封,字數也從動輒兩三千字變成寥寥數語。
因為得不到回應,讓她覺得自己是在對空氣喃喃自語。
好幾次,她惱怒地對自己破口大罵——不要寫了,你以為自己是網路作家啊?
然而更多的時候,她寫完信,默默潸然淚下。
她問過自己千百遍,為什麼他要這樣對待她?他可以不喜歡她,他有權利對她提議分手,但他不可以莫名其妙消失啊,害得她時時問自己,到底她是哪里做錯?
突地,一個賭氣,她把上面三行字刪除,然後飛快敲打鍵盤。
她告訴杜立勛自己今天做了什麼,她鉅細靡遺地形容了二世祖,她甚至夸大他的俊美、他的溫柔和體貼,她打字打得飛快,有許多感覺根本來不及體會便已經化成字體出現在電腦螢幕上。
接著她沒再多看一遍,咬牙,把信寄出去、關機!
然,在螢幕出現一片漆黑後,她盯住反射出自己五官的黑暗螢幕,咚!豆大淚水落在鍵盤上。
她咬牙,暗罵自己一聲白痴!
對,就是白痴,否則她怎麼會以為用一個陌生男人就能激得了立勛出現,怎麼會以為四年不見面的男人,還會為她心生嫉妒?
她是白痴,真真切切、童叟無欺的白痴。
推開椅子,媺華躺到床上,沐浴乳淡淡的香氣傳進鼻間,疲憊地閉上眼楮,她告訴自己——會的,等她寫信的間隔從一星期變成一個月、半年、一年……她的心再不會受他控制,她將要見異思遷,到時,她的愛情也會跟著時過境遷。